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45号

划重点:

一、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1、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

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2、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下同)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

1、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2、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

1、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五、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

1、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2、市场主体填报简易注销信息后,平台自动生成《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除机关、事业法人、外国投资人等特殊情形外,全体投资人实名认证并进行电子签名。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到底要不要注销?

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1、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零申报养着公司,后期想要继续经营也不必再重新注册。

暂时养着公司比以后想继续创业,重新注册公司来的划算,而且公司成立年数越多以后越有用。
2、企业在选择零申报的时候,有两点要注意!

地址不能异常。
按时申报纳税,按时年报,不要让工商税务局盯上。

这个方法只能属于暂时运营不稳定,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二、如果老板不想花钱养着不经营的公司,那也可以考虑为公司找个好下家。

但是!咱们也得看清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是咱们想转让就有人来接盘。不能欠债,不能欠税,不能有还未解除的行政处罚……毕竟将心比心,没有人愿意帮人收拾烂摊子。

三、如果没有找到接盘侠,并且公司确实不想经营了,那注销就是最妥当的选择。

公司注销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一些信息、证件全部注销删除,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日后想再开办新公司也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很多政策,现在注销流程越来越简化了!

注销时一定查三年账吗?

政策上并没有注销必须查账的规定,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因为税款有追征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提前处理好

1、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平时在大家眼里无甚存在感!企业注销时,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

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

注销前,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

2、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坑

某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公司成立较早,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万注册之后就以老板借款的名义出去了。

财税[2003]158号规定: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100*20%=20万元。

注销前一定要好好检查一下其他应收款!!!

3、账面存货要交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商贸批发行业,2020年年底,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但是账面还有5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70万元。税务上怎么处理呢?

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4、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处理?

通常,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货物去哪儿了呢?肯定是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

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

5、库存确实坏了咋办?

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公司仓库的117万元(含税)食品因管理不善,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

虽然账面上这117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最后说两句:

所以啊,既然开了公司就用心经营吧。万一实在经营不下去了,公司也别拖着不注销,否则怎么看都是个“定时炸弹”,政策只会越来越完善,加入联合惩戒的部门也越来越多……

同时,多提醒一句,什么伪造清算结果的,未完成清算义务仍有债务的,就算是注销了公司,股东们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税务可是属于遗留债务之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