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数日以来,渭南市掀起了践行文明新规的热潮。作为《条例》重要内容之一,公共场所的文明规范是否落地有声、行之有效?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3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朝阳公园,看到很多市民来此晨练,广场舞、太极拳、放风筝、踢毽子……“我和老伴儿几乎每天早上吃过早饭都会带着小孙子来遛遛弯儿,这里热闹是热闹,但以前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文明的现象,比如遛狗不拴绳、随地乱扔烟头、天热时赤膊纳凉等,自从《条例》施行以来,这些不文明行为少多了,以前总担心孩子被狗咬伤,现在大家都能做到文明养宠,不仅给狗拴上了绳套,而且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处理宠物粪便。”市民田女士告诉记者。
朝阳公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让《条例》落到实处,我们组织成立了志愿巡逻小组,每天对园区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文明的违规行为,我们将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还会联络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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