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开庭,一定要把握好以下这两点

没有人是想要打官司的,都是因为逼不得已,因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俗话说不蒸馒头争口气。

但是打官司也是讲究技巧和方法的

对于一个案件,我们来如何考虑呢?我觉得无非就是这两点,一是证据,二是法律。

证据方面来讲,你所主张的事实要通过证据来证明,没有证据,空口白牙那肯定是不行。什么是证据呢?证据就是跟你案件相关的,能够证据案件事实的材料。

证据并不是只有书面的一种,证据还包括了其他种类,比如证人证言,录音,视频,电子数据,照片,勘察笔录等等,但是证据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书面证据。

说到证据,我们再来说说举证责任分配,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原告主张的事实,原告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主张的事实,被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当然这是一般的大原则,也是存在例外情况的,比如有些证据本应该原告提供,但却在被告手里,那就应该由被告举证。当事人除了自己提供证据,还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当然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有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

再说顺便说说证据的审查,也就是怎么才算一个合格的证据,这就要说到证据的三性,证明目的。证据的三性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真实性,如果证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说明其真实性存在问题,

(1)未能提供原件、原物的;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未能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2)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3)内容与事实不相符;(4)证据存在删减、剪辑、遗漏等情形(尤其是视听证据、电子数据);等等,就不一一列举了。

证据的合法性,就是证据主体、证据收集方式、证据程序、证据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关联性,就是你提供的证据跟案件或者本案的待证事实没有关系。

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时,应当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在质疑对方的证据时,也可以针对证据的三性发表意见。

从法律来讲,打官司,要吃透你自己案件的法律规定,对于这样的事情,对于你的主张,法律规定都有什么,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一个案子很难找到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支撑,那就麻烦了。

我觉得,打官司,最重要的是证据和法律,通过这两个抓手,来评判自己的案件,基本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