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嫖妓后拒绝支付嫖资。女人不肯放她走。该男子生气了,报了警。让我们看看发生了什么!

介绍

世界上有很多奇怪的事情。卖淫淫乱不仅是可耻的事情,而且违背道德良知,触犯法律。但湖北荆州一刘姓男子拒绝支付嫖娼费用后,不仅与妓女大吵一架,还报了警……最终的结果是妓女被拘留十天,刘某被无罪释放并毫发无伤地逃脱。原因在哪里?

病历

2017年2月13日晚,湖北荆州。

三十多岁的刘强(化名)无事可做,在街上闲逛。两边都是一排排高楼,售货员的吆喝声与商店里的音乐和人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

刘强并没有感到不安……

出于某种奇怪的错误,他再次来到了这个保健中心。他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也经常来。这次他又慢悠悠地走了回来。

和往常一样,他点了常规套餐,足底按摩和按摩。

这次服务的女技师非常漂亮,技术也非常好。她似乎接受过正规培训。刘强闭上眼睛,享受着,心想……她是新来的吗?

看着女技师修长的手指在他身上游来游去,刘强却丝毫没有分心,忍不住向女技师再请教……

女技师不同意,并表示她不​​需要任何其他服务。刘强不情愿,说可以再加点钱。

“我可以加钱,你不用交给店里,它是你的……”

也许这句话让她印象深刻。毕竟,做一顿常规套餐的费用是要付给店家的,而她只得到佣金。如果有其他服务,老板不知道,这样他就能有额外的收入。店里很多女孩都是这样。

于是女技师答应了刘强的要求,两人发生了关系。

随后,女技师向刘强要200元……刘强当场拒绝,说:“我在别的店做这个只要80元。”两人争吵起来!

最后,愤怒的女技师说道:“不付钱,你绝对不能离开这家店。”说完,她就出去找人了。

刘强也不示弱:“好吧,我这就报警……”

女技师一听愣住了,心想,这种事怎么敢报警?吹牛而已……于是他说道:“有本事,报警吧……”

刘强真的报警了!

警察赶到现场后,无言以对:妓女、妓女不服就去找警察……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了情况。不料,刘强出现精神障碍,被送往医院观察治疗,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而女技师则因卖淫被行政拘留

结局太出人意料了。

法律评论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本案。首先,刘强和女技师之间有性交易,而且是有偿交易(价格没有商定),已经算卖淫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对女技师的行政拘留属于法律范围。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责令监护人严加监视、严加对待。

如果刘强与女技师发生关系时处于患病状态,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免除对他的处罚也是合理的。

有网友调侃:以后可以大胆嫖娼……其实,精神病人都有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也应该履行监护责任。一些精神病人应该承担而不能承担的责任,也将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