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主播在网上秀出自己的才艺、生活和人设,吸引了大量粉丝和观众。然而,一些主播却因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而引发了争议,甚至涉及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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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邀请广州律师吴国雄探讨网红主播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问题。

首先,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是否构成诈骗罪?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构人设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虚构人设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曝光度和增加粉丝,而不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同样地,接受打赏也不一定构成诈骗罪。打赏行为可能基于其他目的,比如是出于行善积德的信仰,而非必然是基于被虚构人设所吸引。因此,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之间并不必然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其次,虚构人设的主播在主观上也不一定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就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变现,例如可以通过引流变现、账号转让等方式获取利润。因此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然而,虚构人设和接受打赏并不意味着网红主播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吴律师评析道,在网红主播的行为中,可能还涉及到触犯广告、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伪劣产品、介绍淫秽等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涉及到欺诈、非法经营等罪名

也就是说网红主播在互联网上的活动不是没有拘束,可以为所欲为,其仍然需要遵守诸多法律法规,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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