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書畫之贗品繁多,猶若牛毛,蓋分舊仿與新仿二者。雖俱為仿造,然同一畫家之作,在撇除其他影響價格之諸多因素後,舊仿之價值往往遠超新仿,且時日愈久,其價愈昂。究其原因,可謂多元並舉,蓋有數端:

一者,歷史價值不可復制。舊仿之作,因其年代久遠,伴隨歲月沉淀,不僅成為特定時代工藝技術與藝術風格之見證,且沾染了歷代收藏家之掌溫,附帶了豐富的文化與歷史脈絡,這獨特的時間烙印使其增添了無法再生的附加值。

二者,鑑賞與研究價值突出。舊仿之作,無論是否出自當代名家之手,均成為學術研究的重要對象,尤其對於探討原作畫家之技法傳承、風格演變及其影響力等方面,具有極高的史料參考價值,故而在學術市場上受推崇。

三者,稀有性所致。隨著時間流逝,許多舊仿之作或因戰亂、災禍等原因散佚毀損,能夠保存至今者寥寥無幾,物以稀為貴,故其市場價值自然攀升。

四者,法律地位與認可。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舊仿之作由於其創作時期的特殊性,通常不受現代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約束,而在合法範圍內流通,加之被業界與市場廣泛接受,故其經濟價值得以體現。

舊仿之所以能獲得較新仿更高的市場價值,實在於其歷史文化意義、藝術研究價值、稀缺性和合法性等多重優勢的疊加效應,使得這些原本作為仿製品的舊作,在某種程度上轉化為了具有獨立價值的文化遺產。

即便新仿之作,假以時日,若能經得住歲月淘洗,流傳後世百十載,其價亦將隨之增長。緣由仍在於,時光流逝本身便賦予了作品一種無法預期的增值潛力。新仿之作在漫長歲月中,經歷不同社會環境、審美趨向以及藝術理論的不斷變化,一旦跨越時空得以留存,則可能因其對某一時期藝術風貌的再現,或者成為未來研究該時期藝術發展的重要樣本,而得到重新評估與認可,從而提高其藝術價值和市場價值。

況且,正如舊仿之作,若新仿之作同樣經歷了歷史的考驗,並且在品質、技法或主題上有過人之處,那麼即使最初為贗,也可能在後世被視為具有獨立文化價值和歷史意義的作品,進而受到人們的追捧與珍視。因此,作品能否流傳久遠,既是對其實質價值的一種檢驗,又是決定其最終價值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