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青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原本约定修建一条路的合同,竟然在未经胡青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为修建村民活动广场。更令人震惊的是,二审法院竟然仅凭对方提供的几张银行转账单和一份报价(预算)合同,就判决胡青支付高达52万元的工程款。这究竟是一场怎样的合同陷阱?让我们一探究竟。

据悉,胡青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曾是合作关系,原有合同约定共同为村民修建一条村级公路,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却擅自改变了项目内容,将原本的修建道路项目改为修建村民活动广场。这一变更从未告知胡青,更没有任何变更项目的书面手续。胡青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不认可,因为对方(金丰源)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自己支付修村民活动广场的工程款

一审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 院审判长覃某认为:被告为胡青,原告为:武宣桐岭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开发矿产品项目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上述协议书约定,合作期间,根据村委的要求,需开辟从209国道至矿山新的道路,产生费用(发票或票据为准结算)由原告全额垫资,原告承担开辟新道路三分之二的款项,被告承担开辟新道路三分之一的款项,原告可在分成款中扣除被告应承担的部分。现原告未修通上述约定的道路,而是应桐岭村民委的要求改修建桐岭村民委村民活动广场,现被告不认可变更修改为修建桐岭村民委村民活动广场,现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约定的修建道路改为修建广场,故对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承担修建村民活动广场承担的三分之一广场项目工程款:528039.9元,没有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而在二审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长侯某认为:被上诉人为胡青,上诉人为:武宣桐岭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合作开发矿产品项目协议书》,及被上诉人2019年6月1日与桐岭村民委签订《取土采矿平整工程合同书》,均为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两份合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桐岭村民委负有修路的义务,费用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按份分担,上诉人分担三分之二,被上诉人分担三分之一。因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直未履行修路义务,2021年经桐岭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将修路义务变更为桐岭村民委村民活动广场,上诉人为此按桐岭村民委的要求进行修建,为此垫支费用总计1584119.60元,故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承担该费用的三分之一,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在此期间,胡青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需承担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修建合同之外道路的费用,(1).原告作出<承诺书>,载明:今武宣县桐岭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本着互惠利民的宗旨,为了方便村民进山,方便矿山运输,更好的发展矿山建设.特在此向胡青\桐岭镇桐岭村民委,做出承诺在2020年10月份内必须动工扩修路基209国道(桐岭街新天地对面)到太龙太平运输通道的路基扩修,由桐岭镇桐岭村民委协助征地工作,如逾期未动工扩修这条运输通道,由此造成的影响和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由武宣县桐岭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承担.(2)当事人胡青不同意将修路项目改修村委村民活动广场的原因,是因为村民活动广场与政府立项的红色教育基地广场在同一个地方,两工程是重叠的,(3)桐岭镇修建桐岭红色教育基地是政府立项工程,由自治区拨款专用的项目工程相关材料,胡青还指出: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修建村民广场的报价(预算)合同与桐岭镇政府修建红色教育基地的工程合同金额完全一致,且这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均同一人,只是建设施工单位名称不同而已等相关材料。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在偷梁换柱存在欺诈行为。

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二审法院对于胡青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不采纳也不质证。而是仅凭对方提供的几张银行转帐票据(票据上金额合计:48万元)且银行转帐票据上还备注:“付红色教育广场工程款”,“付红色教育广场工程尾款”字样,及初定的(预算)合同,该合同金额为1584119.60元,此款项未经第三方审计审核结果,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未对此证据进行质证,就判决胡青支付三分之一的工程款,高达52万元。这一判决结果显然是不公正的,是对胡青极大的不公。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二审法院会如此轻信对方提供的证据?原告与被告双方曾约定修路签的合同中院认可,而胡青提供的证据武宣金源矿业公司对修路做出的承诺书,所要承担的一切后果,为何中院视而不见?同是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同是白纸黑字签的文书,为何一份得到中院的采纳,而另一份视而不见?这是否涉及到司法公正的问题?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遇到类似胡青这样的合同纠纷,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最后,我们呼吁广大网友关注此事,为胡青伸张正义。让我们一起揭开广西武宣县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背后的阴谋,让真相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