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携带违禁物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铁运营线路”进行明察暗访,禁止折叠电动车等进入轨道交通工具。交通运输部回应称,当下全国层面未对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进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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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地铁

该网友表示,建议交通运输部从多角度考虑分析问题,多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建立健全相关资料,对折叠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加强源头治理,尽快完善国家标准。

交通运输部表示,目前,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均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轨道制式、客流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主要对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进行规定,并在各地公布实施。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于该网友反映的折叠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将加大调研力度,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加强安全防范,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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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官方回复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不少地市对电动车、含锂电池物品等进入公共交通工具作出了规定。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凡进站、乘车的,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平衡车、滑板、踏板车、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据了解,此守则自2020年1月起即已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止。

杭州地铁宣布于2023年9月5日起,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乘坐地铁。“为进一步强化地铁乘车安全,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地铁。”杭州地铁表示,此处电动车是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南京市已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去年12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月8日起,地铁、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禁止携带有锂电池的代步工具乘车,同时,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高能量锂电池也同样被限制乘车。常用充电宝、手机等锂电池能量远低于规定数值的物品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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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网警

此外,北京市早在2021年9月28日起就已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广州地铁同样禁止乘客携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乘车。

也有城市尚未对此作出明确禁止,但已在跟随趋势尝试推行。今年2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公安局对乘车时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进行研究,形成了《关于公布##_FORMAT_LT_##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_FORMAT_GT_##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显示,禁止电动代步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行李箱等(残疾人本人使用的电动轮椅除外);禁止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

4月29日,苏州公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内容仍针对锂电池物品作出限制,但此次物品目录已将此前的“电动行李箱”字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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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征求意见稿关于“电动行李箱”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