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虽然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不长,但因试用期产生的劳动争议非常多。

在试用期劳动者有哪些权益呢?如果发生了试用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呢?

1.试用期有期限限制。

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整体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无论订立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3.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有次数限制。

无论是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还是升职、降职,还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再次到用人单位入职,只要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将劳动者安排到关联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工作,并再次约定试用期,这种方式也属于多次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不得延长。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试用期等于变相多次约定试用期。即便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长试用期,且在法定的试用期期限之内,但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很可能被确认为无效。

6.不得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比如,单独订立一份试用期为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期限为三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

既然试用期不成立,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即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7.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支付赔偿金。

如果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比如,正式履行期工资为每月10000元,试用期工资为8000元,违法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且实际履行了,用人单位要按每月10000元的标准补足两个月的工资差额,还要按每月10000元的标准赔偿劳动者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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