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用江苏网站信息显示,沛县龙记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开发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将房屋交付业主被罚37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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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苏徐沛住建罚决(2024)5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沛县龙记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记檀府北地块,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将房屋交付业主。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徐州市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对沛县龙记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处以罚款370.4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