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流一致“的定义

“四流一致”是指在商品交易或服务过程中,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和合同流相互之间须保持一致。若资金支付方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货物或服务提供方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合同签署方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或者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和合同流之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等均属于“四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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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现“四流不一致”是否等同于虚开?

“四流不一致”并不直接等同于虚开,但确实存在一系列风险点,企业需要自查以避免潜在的法律和税务问题。

税局明确回应指出,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并不直接代表业务存在虚开。只要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并且发票是合法取得的,那么即使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也不应被直接认定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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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支付方式、时间差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资金流与发票流可能短时间内出现不一致。无论是由谁支付款项,发票都应该开给实际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的一方。

三、企业“四流不一致”的风险点

1. 增值税涉税风险

进项税抵扣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时,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因此,“四流不一致”可能导致进项发票不能抵扣,需要追补税款及滞纳金,甚至可能面临罚款。

2.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税前扣除问题:“四流不一致”可能会被税务部门怀疑存在虚构交易或虚开发票等行为,从而被认定为“偷税”,导致税前不能扣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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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责任风险

如果“四流不一致”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面临相关刑事责任。

四、享受地方税收扶持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压力,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各地最新税收扶持奖励政策:

1、在园区设立新的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合规经营纳税,享受当地的留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奖励扶持70%~90%。

2、在优惠园区自然人代开,可享受个税最低0.5%综合税负2.5%。开票即纳税,纳税即出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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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园区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在园区注册个体户,可享受个税最低0.25%

4、园区一般纳税人企业,贸易行业和现代服务业可享受所得税0.8%~1.5%,特殊行业煤炭,再生资源,医疗器械,砂石等均可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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