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4日讯(记者 高峰)8月23日晚10时许,宿迁市宿豫区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发生火灾,造成店内人员伤亡。24日中午,宿迁消防发布了警情通报,火灾现场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后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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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去修车,店主的老父亲帮我弄的,感觉人挺好的,有些可惜了。”24日上午11时许,在宿豫区郡王府小区西门南侧事发地附近,一位附近的居民叹息说。发生火灾的电动自行车店一层已被铁皮围挡起来,上面被用彩条布围起来,从外面很难看到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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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现场附近,停着警车、应急车和消防车,有消防人员带着设备进入现场,门口有警察维持秩序。在道路对面,坐着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一见有行人拿出手机拍照,就上前予以制止。

在事发现场附近,不少市民聚集在一起,谈论着这起事故,叹息着店主一家遭遇的不幸。一位知情人介绍说,店主姓胡,有两个电动自行车店铺,在郡王府的这个店里住着一家人,有店主夫妇和五个孩子,还有小孩的爹爹奶奶,五个孩子中有四个在火灾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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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中午,宿迁消防发布了“警情通报”:2024年8月23日22时05分,宿豫区郡王府小区一商铺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出动救援,22时38分明火被控制,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火灾现场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后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宿迁市立即成立市级调查组,火灾原因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扬子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