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教师说:她是1969年12月出生的,按55周岁退休,是今年12月,延迟退休正好赶不上。

但现在她是副高职称,按原来政策,可以延迟到60周岁退休,一延5年,那就赶上了延退。那么,此后她是否可以在58周岁退休,而不延5年、到60周岁退呢?

问她为什么要延退?

这位女老师说,不退有在岗有补贴,上级不也说了吗,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延退后工作时间长,退休金也高啊?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想只延3年而不延够5年呢?

这位女老师说,现在孩子正在上大学,明年毕业,毕业后结婚,一年后就要生孩子,因此,这3年正好“空闲”,退了也没事,而后面就要面临看孙子了,不想再延了。所以现在心里很纠结,延还是不延?延5年太长,延3年正好,但就是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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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女教师可以延迟到60周岁退休,也可以在55周岁退,这是原来政策。2025年1月1日后,女教师可以在55周岁退,也可以按规定延迟月数退,还可以与单位协商,在延退月数的基础上最多可以再向后延3年退。所以,新法实施后,女教师要想延迟退休,最大年龄不是58周岁,而是55岁+延迟月数+3年,大于58周岁,当然,既然是与单位协商,也可以在58周岁退。

现在,这位副高女教师如果55周岁退休,可以在2024年12月退;如果延迟,则是按副高女教师延迟到60周岁老办法退休;而过了2025年1月1日后,这位女教师虽然没退休,但却并非国家延退办法规定的“过渡期”人员,而是按照“另有规定”办法没有退,所以,能否能按照这位女教师的“个人算如意算盘”,新、老办法叠加在一起,到了“有孙子需要看”的时候就能“自由退”,现在官方还没有解释。不过,按理说,是“老人老规定,新人新办法”,像这种属于“另有规定”的,应该“从其规定”。

俗话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两利相权取其重!就拿这位副高女教师来说,“鱼”就是延退赚钱多一些,“熊掌”就是“看孙子很快乐”,二者相较,显然看孙子更重要!那就不延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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