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本院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综合评定等程序,经本院组成的评议小组审核、讨论及评定,确定5家公司拟入选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恒度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物资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同伦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百越郡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提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后本院予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后,本院确定入选拍辅机构名单。
联系电话:0771-4717428,提交材料地址: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06室。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 | 执行局
编辑 | 黄春蕾
一审 | 林子焜
二审 | 张 琼
三审 | 周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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