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生孩子,满足条件的

别忘了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

计算公式来了

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分娩当月或实施计生手术当月正常缴费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计生无一次性营养补助;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产假期间正常缴费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女职工分娩津贴:

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视同生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2.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3.计生手术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发基数*计发天数。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分娩日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时间

(一)南京本地刷卡:

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于产后第5个月(自生产当月计算)发放。

(二)零星报销:

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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