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早期进入机关事业缴费年限认定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进入时间:2001年9月19日及以前

执行文件:人社部发〔2015〕28号

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5〕28号“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第①条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企业实际缴费年限认定:实际缴费

缴费年限认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

缴费年限=企业视同缴费年限+机关事业视同缴费年限+企业实际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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