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债务的人立遗嘱,但在遗嘱中没提债务怎么偿还,这样的遗嘱有效吗?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债务应该怎么偿还?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怎么分担债务?
首先,从遗嘱无效的法定条件看,有债务的人立的遗嘱只提遗产分配方案,没提债务如何承担,并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但是,遗嘱中的受益人能否真正继承到遗产,要看被继承人的债务和遗产哪个多,哪个少!
因为,法律上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遗产价值低于或等于债务数额,偿还债务之后就没有遗产可继承了,这种情况下,遗嘱虽然有效,但受益人也没法受益。
如果遗产价值高于债务数额,那就有继承的价值,但会造成可继承的遗产价值变低,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那也无所谓。但如果有多个继承人,不同的继承人之间按什么顺序和标准承担债务呢?
关于这个问题《民法典》1163条是这样规定的: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所以,结果是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的,先由法定继承部分偿还债务,如果不够,由遗嘱继承部分按继承财产的比例偿还债务。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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