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至春节前,都是欠款追讨的高潮期。但谁也没想到,这回,轮上做传播服务的乙方公司集中讨债了。
自迪思公关怒诉合众新能源开始,网上连续出现多个乙方向甲方企业追讨欠款的帖子,引发圈内热议。
但这帮公关公司并不了解的是:近年来,“以刑化债”已成现象,各地已经出现多起乙方胜了民事诉讼后被甲方报案后判刑的案例。
最常见的,是乙方一个劲儿要钱把甲方要烦了,认为这里面“有事儿”,然后按照“内部贪腐”去调查、报案、抓人。
仅以曾向我求助的一起案件为例:
南方某城市,供应商向某互联网企业提供服务。之后,该互联网企业部分合同款未付。供应商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合同应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700余万元。
但这个乙方没想到,甲方法务部门介入,以乙方属于“恶意加价”、且部分设备属于翻新设备为由报案,后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甲方采购人员有期徒刑5年,以同样的罪名判乙方负责人有期徒刑2年半。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有具体介入,不知道被告人最后是否被二审法院幸运改判。
还有按照诈骗罪把乙方装进去的。这里以我了解到的一起案件为例:
这个案子发生在西北地区。某公司中标后按期交付,但公司负责人称期间甲方多次变更、增加工作量,使得价款大幅提升,超过了合同总价款。结果在结算的时候,出纠纷了,甲方不愿意给钱了。
后经民事起诉,法院一审认为甲方已经在结算审核报告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了,所以结算审核报告有效,判甲方应支付4500万余元及利息。
后来公安介入,把乙方负责人抓了。检察院指控: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人串通他人虚报工作量,并完成审核审批手续,骗取钱财,结算审核报告的内容也是虚假的。尽管乙方负责人庭上翻供称被抓后认罪是被刑讯逼供了,每一次变更都是甲方开会定的,不但有会议记录,每次变更还都按单价以文件形式提交过,但二审法院仍认可了检察院指控,以诈骗罪判处乙方负责人有期徒刑11年。今年7月,被告人向当地的高级法院提出申诉。
如何防止这种事儿发生在自己头上?
很多人认为,多花点律师费,找个资深大律师,事前充分法律咨询、做好合同审查,事后让律师凭借专业过硬的法律能力,帮自己法律维权就好。
其实不然。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只是保护你利益的最后武器。
做业务的时候,选择靠谱的甲方和甲方的人,远离不靠谱的甲方和甲方的人,最重要。
合作前可以了解一下。一个企业或人如果不靠谱,他往往是对谁都不靠谱。风评很重要。
这就和搞对象结婚一样。你明知道对方是个流氓无赖,家庭暴力,你还充满侥幸,觉得凭着自己的美丽与泼辣,他不会对你怎么样,最后倒霉了,归责的话,一半赖自己。
然后才是法律上的、合同拟定与履行上的严谨。
最后就是运气。就像昨天突然崩盘的那家企业,这种真没钱了的,民事起诉的意义都没多大,很可能拿到的是一纸空判决。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偿付顺序先是员工工资及社保,然后是税款,然后才逐渐轮上供应商欠款。要是员工社保都交不上,你想要钱不是扯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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