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百色法院案例研究中心案例分析会。本期案例分析会围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问题开展专题研讨。百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凌宇出席分析会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孝国主持会议,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梅君、各县(市、区)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法官和法官助理代表参加研讨。
本次分析会结合5个案例分别研讨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包括:
1
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合同性质、效力及“一房多卖”的认定处理问题;
2
房产销售推销过程中向购房者作出足以影响是否购买商品房的承诺,该承诺的性质和效力问题;
3
房地产开发商隐瞒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年限,是否应向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4
集资建房引起的不动产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范围问题;
5
商品房逾期交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认定和金额计算问题。
提交案例的相关基层法院依次汇报案情,与会人员围绕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判讨论,大家各抒己见,在思想交流中和观点碰撞中讨论化解问题的可行方案。张孝国副院长、邓梅君专委对每个案例作分析小结。
潘凌宇对本次案例分析会给予充分肯定。就案例研究工作,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案例研讨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要不断提高案例研讨水平,发挥案例研讨解决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作用;要深化运用案例研讨分析成果,进一步深入研究实务领域难点疑点问题,提升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水平;要以案例研讨推动实质解纷,强化对案情的深入调查研究,促进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运用,促进全市法院业务能力整体提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百色中院
来源 | 百色中院
文/图 | 黄 潇 隆海亮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黄 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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