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条文解读: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设置和职权的规定。

1、经理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职位,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部分。经理的设置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2、经理的聘任与解聘: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这体现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对经理人员的选任和监督权。

3、经理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这意味着经理的职权来源于董事会的授权,同时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可以对经理的职权进行特别约定。如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这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自治性和灵活性。

经理的职权通常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这些职权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公司章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4、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这有助于经理了解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公司的战略方向,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也有助于加强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