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运河区卫生健康局于12月25日作出的“沧运卫医罚〔2024〕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沧州薇斯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具备医疗美容主诊资格独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运河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沧州薇斯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10500元。
沧州薇斯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注册地位于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大道香堤荣府12#楼104铺。经营范围包括:理发及美容服务等。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