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近日,上海黄埔法院发布了一则网约车案例,给了许多无证网约车司机一大警醒。
2023年7月,小常暑假期间跟随父母来上海旅游。某天晚上,三人正步行回宾馆休息,突然一辆小轿车冲着路边的信号灯撞了过去。
当信号灯被撞倒后,将小常和他母亲砸倒在地。最终,小常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母亲受了轻伤。
此次事故,经认定涉事车辆驾驶员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即,余某被刑事拘留。
随后,小常父母将余某、沈某、保险公司、网约车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97万余元,不足部分由剩下三个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起案例有个特殊的地方。车辆属于余某丈夫沈某名下,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余某在事故发生时,利用该车辆进行着网约车接单行为。
但余某并没有网约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没有运营证,其行为也属于违法。
因此,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涉案车辆从事运营活动,而投保的却是普通车辆的三者险,故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平台公司也表示,其并非本案侵权人,事故发生与其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面对它们的各执一词,在法院的调解中认为,保险公司只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并没有任何问题。
而网约车平台应该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若未尽责最终造成人员伤害且在发生事故后无法通过保险及时理赔,平台应对此负有责任。
最终,在黄浦区法院的主持下,2024年7月17日,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小常父母赔偿18万余元,网约车平台向小常父母赔偿160万元。
对于这起案例,法官认为,若要从事网约车,必须合规合法;而平台公司也应该对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如此一来,即便发生事故,也能使后续赔偿工作规范有序。
对于这起案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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