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月4日晚间,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土地纠纷案)。公告称,公司与湖北隆尚工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隆尚“)的资产转让相关诉讼二审终审落槌。法院撤销一审驳回原告诉请的判决,判令顾地科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湖北隆尚将涉案的鄂州国用(2011)第1-50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相关税费按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同时驳回湖北隆尚的其他诉讼请求,顾地科技需承担一、二审部分诉讼费合计46.22万元。公告显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就该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647.45万元,后续将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值得关注的是,顾地科技近期官司缠身,不仅刚披露另一宗1.36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还因关联公司债务问题多次被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曾被查封冻结;业绩层面同样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3.03亿元,同比大幅扩大391.81%,诉讼与经营双重压力叠加。
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等文件。
原告湖北隆尚、被告顾地科技2018年1月25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下称“协议”),被告以8,16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将其位于鄂州市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村的若干房产、三宗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包括但不限于41项建筑物和构筑物(含前述房产)在内的所有附着物转让给原告。2018年4月28日,鄂州国用(2011)第1-51号地块及该地块上若干房产顺利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但鄂州国用(2011)第1-52号地块及该地块上若干房产至今也没有回转登记至被告名下。鄂州国用(2011)第1-50号地块的变更登记至今没有完成,是第三人认为被告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强度没有达到可以转让的程度。
原告认为,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第6条,被告差欠1-52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虽与权证变更登记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客观上却成为第三人拒绝办理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过户登记的理由;被告并非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第1-50号地块,不存在投资强度未达转让要求的问题,应该协调第三人作并宗处理,扫除办理权证过户登记的障碍,但至今也未排除。上述资产至今未能过户,皆因被告所致,被告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按协议第9.2条之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据此,原告向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多项诉讼请求。
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传票》以及《民事诉状》等文件,传唤案由为合同纠纷;其后,因案情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原因,多次延期开庭。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鄂0704民初6183号】,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湖北隆尚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42,720元,由湖北隆尚负担。
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湖北隆尚向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上诉状》,对方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4)鄂0704民初6183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其中被上诉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减按5,130.06万元为基数,并减按年12%的比例自2018年4月14日计算至案涉资产变更登记至上诉人名下之日止。暂至2023年11月30日,延期2,056天,违约金为3,515.80万元,2023年12月1日起的后期违约金以5,130.06万元为基数,按年12%的比例据实计算)。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2025年9月12日,该案开庭。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鄂07民终906号】,主要内容如下:
1、撤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4)鄂0704民初6183号民事判决;
2、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湖北隆尚将鄂州国用(2011)第1-50号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至湖北隆尚名下(所需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驳回湖北隆尚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42,720元,由公司负担309,904元,由湖北隆尚负担132,8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7,590元,由公司负担152,313元,由湖北隆尚负担65,277元。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告表示,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款项计提了预计负债2,647.45万元,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顾地科技近期多起官司缠身。
就在2025年12月30日,顾地科技披露了一宗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进展:公司已收到法院传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涉案本金及利息等合计约1.36亿元。公司称尚不能确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告,顾地科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案由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这起案件源于宁夏建工与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工程款纠纷。由于被执行人梦想汽车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裁定终本,而顾地科技为案涉债务形成、存续期间梦想汽车的唯一股东,原告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请求追加顾地科技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此次涉案金额高达1.09亿元,此外还有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但顾地科技提出,作为实际债务人,梦想汽车已于2023年5月被剥离,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法院此前已驳回宁夏建工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但宁夏建工不服此裁定,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顾地科技表示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而这是该公司近期披露的多起类似诉讼中的最新一例。公告显示,就在12月初,公司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在被追加、变更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与梦想汽车的工程款支付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后,其未全额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名下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被法院查封、冻结,财产价值以2.42亿元为限,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顾地科技起诉长沙市华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343.0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9.74万元,合计涉案金额超372万元,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湖北隆尚起诉顾地科技案目前仍处于上诉期内。
顾地科技在公告中明确提示风险,称不排除梦想汽车其他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的可能,后续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仍在正常运作,除被冻结账户外,其他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账户未受影响,基本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的需要,“暂时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进行”。顾地科技还表示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妥善解决此事。
业绩方面,顾地科技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6.42%;但归母净利润亏损3.03亿元,亏损同比大幅扩大391.81%;销售净利率为-47.13%,而这一数据在年中时接近-70%。
审读:乔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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