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杭州萧山区临浦镇启动杭州精密智造产业园改造提升工程征迁。苎萝村村民黄某水代表全家签下了《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暂定安置人口5人(其中1人为虚拟安置人口),安置面积350平方米。这份名单里,没有黄某水的女儿黄某亚,也没有外孙陈某某。
黄某亚的户口从未离开过这个户头。1988年出生的她,婚后户口一直留在父亲黄某水户内;2013年儿子陈某某出生后,户口也申报落户在外公户下。当地拆迁安置文件规定安置标准为每人70平方米,镇政府认为黄某亚宅基地等相关权益均在其丈夫家庭所在地予以保障,故其不属于本次征迁安置对象,亦不享有过渡费,认定黄某亚不符合安置条件。黄某亚不服,走上了诉讼之路。
2025年,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将安置人口由5人变更为6人,安置面积由350平方米变更为420平方米;并支付其相关过渡费。临浦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官司赢了,但房子,黄某亚至今没拿到手。
当事人:
判决赢了,却没收到抽房通知
2025年11月,临浦镇组织安置房抽房活动。黄某亚告诉记者,她从头到尾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但在此之前,二审判决已于2025年9月29日生效。
2024年3月20日,黄某亚起诉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要求临浦镇政府将父亲与其签署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第五条第2点安置人口增加,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安置面积210平方米,支付房屋交付前的过渡费。
2025年6月26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黄某亚为黄某水户案涉房屋建房审批人员,且其户籍一直在黄某水户;陈某某为黄某亚之子,从其出生即落户于黄某水户内,故黄某亚、陈某某应列入黄某水户安置人口,其根据萧山区拆迁安置政策享有相应安置面积及过渡费。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相关规定,临浦镇政府在与黄某水户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未将黄某亚、陈某某列入安置人口不妥,应予纠正。同时,鉴于本案已将黄某水户内女儿黄某亚列入安置人口,黄某水户已不符合萧政发【2010】114号批复第3条规定情形,案涉协议约定的虚拟安置人口1人及对应安置面积应予以取消。
法院最终判决,责令杭州精密智造产业园改造提升征迁指挥部与黄某水户签订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安置人口由5人变更为6人,安置面积由高层350平方米变更为420平方米,并且支付相关过渡费。
随后,临浦镇人民政府提起上诉。同年9月29日,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黄某亚提供的银行转款记录显示,临浦镇支付了约14万元的过渡费用。
黄某亚称,判决后,她连续两个月几乎天天往镇政府跑,提交安置资料,催促落实安置房的安排,但如今房子仍没有下落。她告诉记者,原因在于和镇政府就房屋的位置未能达成一致。
2025年12月30日,临浦镇政府官方公众号显示,詹家埭区块和南江区块安置房项目如期迎来交付,626户安置户喜提新房。两区块的安置房小区分别为浦玖詹府、浦璟华庭。
▲浦玖詹府小区 图据临浦镇政府
黄某亚认为浦玖詹府为此次安置的一期项目,浦璟华庭为二期。红星新闻记者获得其父最早签署的拆迁协议,根据其父亲与镇政府签署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约定,安置点位于临浦镇詹家埭区块。“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么给我安置浦玖詹府的房子,要么进行货币安置。”
▲起诉之前,黄某亚父亲与镇政府签署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约定,安置点位于临浦镇詹家埭区块
临浦镇政府官方公众号显示,2025年11月27日,临浦镇进行安置房分房抽号顺序号摇号。黄某亚称,二审当年9月宣判,但临浦镇进行抽号摇号时她却没有得到通知,因此到现在她的诉求都没得到满足。
安置房屋位置不同
当事人认为两个区域配套差距大
在地图软件中搜索浦玖詹府和浦璟华庭,显示两个小区距离约2-3公里,开车大约六七分钟就能从浦玖詹府到达浦璟华庭。两个小区之间隔着一条浦阳江,浦玖詹府小区周边建设有临浦镇初级中学、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峙山公园等。而浦璟华庭小区周边的公共基础设施则略弱。
▲浦玖詹府、浦璟华庭两小区在地图上的位置
黄某亚告诉红星新闻,按照法院的判决,她应当分配的房子就是浦玖詹府,而不是浦璟华庭。胜诉在前,分房摇号在后,镇政府却没有通知她,现在又告知她浦玖詹府无房,只能安排浦璟华庭,她自然不愿意。
8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临浦镇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对方表示此次安置房分配,并不存在所谓的第一期、第二期。去年分房子的时候,浦玖詹府和浦璟华庭两个小区也是同时分配的,并不是说单独分配。
“现在要分给她的房子,去年11月分配的时候我们也有分,不是说去年没分过。它们都是同一期完工的房子,无非就是两个位置不同。现在只有浦璟华庭的房子,我们临浦镇没有其他的安置房了。”这名副镇长表示,如今浦玖詹府的房子全部分完,一套都不剩,浦璟华庭还有一部分房源,如果以后临浦镇还有人要安置,那依旧是在浦璟华庭。“不存在浦玖詹府小区有房源,而我不给她分的情况。”
▲浦璟华庭小区大门 图据受访者
对于黄某亚提出的货币安置,副镇长表示,目前没有这项政策。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2026年5月7日的《萧山区临浦镇催告抽安置房房号通知书》也显示,“经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征迁指挥部研究,对黄某亚提出的现金回购安置房申请不予支持,将再次组织开展安置房房号抽取活动。请你户按时参加安置房房源公证摇号。”但黄某亚拒绝参加,表示要么按照法院判决书分配她浦玖詹府的房子,要么货币安置。
▲《萧山区临浦镇催告抽安置房房号通知书》
为何黄某亚表示胜诉在前,分房摇号在后,去年11月她没有得到参加摇号的通知?副镇长称,自己今年1月才来该镇工作,这个情况他并不清楚。
当天,记者致电目前与黄某亚沟通此事的临浦镇平安法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陆某,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今年3月,黄某亚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相关回复材料显示案件“将进入执前督促程序。如督促程序失败,我们将预计于4月24日进行执行立案。”
黄某亚表示,自从4月10日的那笔过渡费用到账之后,房子的执行仍无下文,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何先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