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生态环保的责任要求明显提高。以前一些地方环境出大问题,常见做法是查基层干部、罚企业、要求整改,地方主要领导该担什么责,往往模糊。
环保事情发生后,先看一线人员有没有按规矩办,再让企业接受处罚,至于主官和班子负什么责,缺少硬标准。结果责任容易层层推,干部也觉得任期内不出事就行,离任后与己无关。
现在中央把担子压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身上。辖区内环境质量下滑,群众反映多年没解决,处置环境事件时互相推、应付了事,都要追领导责任。这个责任跟人一辈子。升职、调走、退休都不影响,任职期间的问题照样追。
规定有三条原则: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依法依规,精准追责;终身追究。终身追究最要紧,打破了“熬过任期就平安”的想法。主政者拍板时得看环境后果,不能只盯经济数字,也不能把污染和破坏留给下一任。
追责对象分四类,责任清楚。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对全地区环境质量负责。中央环保部署不落实,辖区环境变差;决策时突破生态要求,盲目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督察巡视问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都要追责。
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环保督促不够,问题长期堆积;违法企业监管不到位,甚至包庇纵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该关停没关停,都算失职。
各局各办负责人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出台规定和国家环保法律冲突,违规审批项目,执法检查走过场,群众举报不查不办,环境事件瞒报漏报,都会被追责。
利用职务影响干扰环保的领导干部也跑不了。不配合督察,阻挠执法,干预案件审理,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都要追究。
这四类覆盖决策、执行、审批、监管,推诿空间小了。谁在哪个位置,该负什么责,比过去清楚。
群众遇到环境问题,可以打12345,也可以在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生态环境部官方抖音举报小程序都能提交。渠道畅通,再加上领导责任追究,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
这项规定实质是把环境治理从主要处理事,转到主要追究人,用责任压力让地方主政者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积累久、影响滞后,终身追责就是针对这个特点。它不是一阵风,而是让环保责任贯穿干部任职全过程。
对群众来说,反映环境问题有了更明确的制度保障。合理诉求被敷衍,后面有问责机制兜着。地方领导在环保上不能再应付,必须把责任担起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