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网友问我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党员、公职人员出现不正当男女关系,纪委是不是都会立案调查?”
我们知道普通民众的婚外情、情感纠纷,只属于道德和民事范畴,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纪委监委不会介入干预。

但是,党员、公职人员身份特殊,需要遵守党纪和政务法规,私人生活也要接受纪律约束。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存在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会被撤职、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也有对应处分标准。需要明确的是,单纯私下情感问题一般不追责,只有行为扩散、损害公职人员队伍形象,才会启动纪律追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纪检部门现实工作中,有四种明确情形,会直接立案查处。

第一种是依托自身职权,和管理、服务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同时存在权力换利益的交易行为。

第二种是相关事情在单位、当地圈层传播,引发负面舆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三种是长期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存在大额资金、财物往来。

第四种是因情感矛盾引发争执、曝光等事件,造成大范围的不良影响。
大家要分清两类不正当关系的定性区别,避免认知混淆。

第一类是违反生活纪律的两性问题,主要是婚内与他人发生关系,或是单身人员同时和多名异性交往,只要产生不良影响,就按生活纪律追责。
第二类是权色、钱色交易,性质更为严重,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这类行为核心是存在利益交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利,对方以特殊关系换取便利,无论是否造成舆论影响,都会从严从重处分。简单来说,无利益输送的私人情感问题,属于生活作风问题;牵扯权力、利益交换,就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另外,嫖娼行为会先被公安处罚,同时配套党纪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日常履职生活中,必须守住纪律底线。首先要规范八小时外的个人行为,纪律约束覆盖全天,生活作风不端、行为低俗都会触碰红线。其次和异性交往要保持清晰边界,和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交往需格外谨慎,依托职权、从属关系发生的不正当关系,会被从重处罚。
同时公职人员要做好家风建设,疏于管教家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样会被追责。当下核查手段完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出行住宿信息都可作为违纪证据,多地已有公职人员因作风问题被立案免职的真实案例。
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约束标准远高于普通群众。私人情感一旦和职权、公众形象挂钩,就不再是个人私事,所有公职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心存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