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决狱”之前,无论是秦还是汉,都是按照律令决狱,官吏断罪是根据犯罪事实,依法处理。“春秋决狱”后,儒家推崇以礼破律,以儒家提出的人伦道德为标准。
“春秋决狱”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官吏不知道怎么断案了,或者说,可以随意按心意断案了。大家都知道,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一个酷吏。张汤的官职是“廷尉”,而“廷尉”是汉武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负责司法审判、解释法律条文、监督地方司法等。可是在“春秋决狱”后,全国掌管司法的最高长官张汤,断案却要经常去请教董仲舒,援引《春秋》作为审批意见。用现在的机构打比方,就是最高法审批案子,要去问孔子学院该怎么判定有没有罪。 文章链接如下: 网页链接 春秋决狱,儒以文乱法,法治变人治
“春秋决狱”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官吏不知道怎么断案了,或者说,可以随意按心意断案了。大家都知道,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一个酷吏。张汤的官职是“廷尉”,而“廷尉”是汉武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负责司法审判、解释法律条文、监督地方司法等。可是在“春秋决狱”后,全国掌管司法的最高长官张汤,断案却要经常去请教董仲舒,援引《春秋》作为审批意见。用现在的机构打比方,就是最高法审批案子,要去问孔子学院该怎么判定有没有罪。 文章链接如下: 网页链接 春秋决狱,儒以文乱法,法治变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