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外卖员给一大学生送餐,对方让他放到外卖柜,由于柜子满了,外卖员又着急送下一单,便把外卖放到附近另一处。结果大学生知道后,说你站那等一下咋了?急着去出殡吗?外卖员气坏了,说你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能说出这种话?事后,外卖员仅用一招,教会对方如何“做人”。网友:学历和素质没关系。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唐宁提溜着手上的外卖,一路呼哧带喘地小跑着,他接到了一个大学宿舍区的订单,对方让他把餐放到外卖柜里。 可他到地后,左看看右看看,发现外卖柜已经放的满满当当,一个空位都找不到。 唐宁皱了皱眉,真是耽误事儿啊…这会是饭点,他手上还有好几个单子等着送,没功夫在这等柜子空出来。 时间紧任务重,唐宁立马在周围寻找起其他可以放外卖的地方。 好在他在附近瞅见了一个台子,把外卖放到上面后,唐宁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然后发给顾客,解释说柜子满了,所以放在了附近台子上,方便的时候来取一下。 发完消息后,唐宁就快马加鞭赶往下一个送餐点,他本以为顾客会理解,毕竟这种情况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然而,唐宁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辱骂。 “你怎么不放柜子里?柜子一直有人取,就一直都能放,你站那等一下咋了?急着去出殡吗?”唐宁看着顾客发来的消息,瞬间愣了神。 他没想到对方说话竟然如此粗鲁,甚至用上了诅咒的话。 唐宁既委屈又愤怒,他心想,干他们这行,到了饭点就是要争分夺秒,自己也是靠送外卖养家糊口,怎么可能为了等一个空位而耽误其他订单呢? 于是,唐宁回复道:我也不是送你一个人的单子。 然而,顾客接下来的话更过分,他大骂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急着出殡的话用我给你送点纸不? 这句话让唐宁面色铁青,他不敢想象,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竟然能说出如此不尊重人的话。 他送外卖见过形形色色的客人,却从没见过讲话这么难听的。 唐宁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他决定给这个没素质的顾客点颜色瞧瞧。 陆续把餐送完后,他找到一家打印店,把两人聊天记录打印了出来,接着,他重返到该学校,把这张纸贴在了学校门口,让所有人都看看这个人的丑恶嘴脸。 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注意到聊天记录后,纷纷驻足观看起来,很快,这件事就在学校里传播开来。 事情闹大后,学校工作人员解释称,告辱骂外卖员的并非本校学生。他们已经联系上了那个骂人的男生,对方表示会给唐宁道歉。 有人对唐宁的做法表示赞同,说他贴的好,就得让同学们都看看这人是个什么德行,枉读圣贤书!学历和素质真是没关系。 也有人认为,外卖员应该先争得别人的同意再把外卖放到别处,而不是已经放完再去通知。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顾客对唐宁的辱骂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顾客对外卖员进行了辱骂和诅咒,侵犯了外卖员的名誉权。 根据此条,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唐宁未将外卖成功送到指定地点,是否需要对此负责? 《民法典》第829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条虽主要关于运输过程中物品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可引申为服务提供者,如外卖员与客户之间的责任关系。 外卖员需确保外卖送达指定地点,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外卖柜满了,外卖员需采取合理措施,如征得客户同意后放置在其他位置。 本案中,唐宁虽未先征得同意,但在发现无法放入外卖柜后,采取了拍照通知等措施,其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3、唐宁若选择报警,警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顾客进行相应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顾客的辱骂行为若达到公然侮辱的程度,则可能触犯此条,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为化名)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唐宁提溜着手上的外卖,一路呼哧带喘地小跑着,他接到了一个大学宿舍区的订单,对方让他把餐放到外卖柜里。 可他到地后,左看看右看看,发现外卖柜已经放的满满当当,一个空位都找不到。 唐宁皱了皱眉,真是耽误事儿啊…这会是饭点,他手上还有好几个单子等着送,没功夫在这等柜子空出来。 时间紧任务重,唐宁立马在周围寻找起其他可以放外卖的地方。 好在他在附近瞅见了一个台子,把外卖放到上面后,唐宁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然后发给顾客,解释说柜子满了,所以放在了附近台子上,方便的时候来取一下。 发完消息后,唐宁就快马加鞭赶往下一个送餐点,他本以为顾客会理解,毕竟这种情况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然而,唐宁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辱骂。 “你怎么不放柜子里?柜子一直有人取,就一直都能放,你站那等一下咋了?急着去出殡吗?”唐宁看着顾客发来的消息,瞬间愣了神。 他没想到对方说话竟然如此粗鲁,甚至用上了诅咒的话。 唐宁既委屈又愤怒,他心想,干他们这行,到了饭点就是要争分夺秒,自己也是靠送外卖养家糊口,怎么可能为了等一个空位而耽误其他订单呢? 于是,唐宁回复道:我也不是送你一个人的单子。 然而,顾客接下来的话更过分,他大骂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急着出殡的话用我给你送点纸不? 这句话让唐宁面色铁青,他不敢想象,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竟然能说出如此不尊重人的话。 他送外卖见过形形色色的客人,却从没见过讲话这么难听的。 唐宁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他决定给这个没素质的顾客点颜色瞧瞧。 陆续把餐送完后,他找到一家打印店,把两人聊天记录打印了出来,接着,他重返到该学校,把这张纸贴在了学校门口,让所有人都看看这个人的丑恶嘴脸。 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注意到聊天记录后,纷纷驻足观看起来,很快,这件事就在学校里传播开来。 事情闹大后,学校工作人员解释称,告辱骂外卖员的并非本校学生。他们已经联系上了那个骂人的男生,对方表示会给唐宁道歉。 有人对唐宁的做法表示赞同,说他贴的好,就得让同学们都看看这人是个什么德行,枉读圣贤书!学历和素质真是没关系。 也有人认为,外卖员应该先争得别人的同意再把外卖放到别处,而不是已经放完再去通知。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顾客对唐宁的辱骂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顾客对外卖员进行了辱骂和诅咒,侵犯了外卖员的名誉权。 根据此条,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唐宁未将外卖成功送到指定地点,是否需要对此负责? 《民法典》第829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条虽主要关于运输过程中物品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可引申为服务提供者,如外卖员与客户之间的责任关系。 外卖员需确保外卖送达指定地点,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外卖柜满了,外卖员需采取合理措施,如征得客户同意后放置在其他位置。 本案中,唐宁虽未先征得同意,但在发现无法放入外卖柜后,采取了拍照通知等措施,其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3、唐宁若选择报警,警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顾客进行相应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顾客的辱骂行为若达到公然侮辱的程度,则可能触犯此条,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为化名)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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