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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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财经

近日,一款售价仅300元的“无感监控软件”引发热议,据报道已有知名企业和高校采购部署该软件。网上信息显示,网民对该软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正当性,普遍持质疑态度。

这套被包装为“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的软件,安装仅需数十秒,安装及运行过程无弹窗、无隐私条款提示,员工无法察觉或卸载。其控制端可实时抓取微信、QQ、钉钉等社交软件的文字、图片、文件及视频内容,同步开启屏幕录像和浏览器记录监控,甚至远程下载硬盘文件。其技术手段与病毒木马相同,多款主流杀毒软件均无法识别风险。

首先需要明确,利用工作单位配置的电脑、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是不适宜的,单位有权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但防范制止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以监控软件监控员工个人社交媒体,这种做法大有问题。员工非囚徒,职场也不该成为数字化牢笼,暗中监控不仅冒犯员工人格尊严,还可能涉嫌侵权违法。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通过隐蔽软件获取员工个人社交媒体的聊天内容,无疑侵犯了这一基本权利。聊天记录中通常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和私密信息,未经同意窥探、收集这些信息,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侵权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后,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基于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商业秘密等合法目的,对工作区域和网络设备进行监控,是允许的。但监控只能针对工作行为,不能侵犯私人空间。并且,相关监控方式和设备应提前明确告知,对个人信息的采集遵循“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原则。如果单位不认可员工在工作设备上安装和使用个人社交工具,可以明文禁止,违者照章处罚,这都没问题。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却又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暗中监控,则显得十分不地道,即便有理由也令人不齿。这种“恶心”人的做法,暴露出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管理方式的粗暴,对用人单位的危害将远远大于收益。

从管理角度出发,这种暗中监视、偷窥员工个人社交活动的做法,严重破坏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信任关系。员工在单位工作,本应在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单位创造价值。当他们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甚至私密交流都可能被监控时,难免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背叛感。这种负面情绪不仅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还可能引发抵触情绪和反抗行为,进而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实际上,防止员工上班时间“摸鱼”,或者泄露机密信息,完全可以采取更加正面及人性化的方式。例如,打造受尊敬企业,增强员工向心力;建立清晰的目标管理制度,让员工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提升工作效率;实施灵活的工作安排,鼓励自我管理和时间规划;营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激发员工内在动力;或者干脆像网友建议的:工资奖金给到位,让大家愧于上班“摸鱼”。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则采取公开透明、事先告知的纪律处分措施,以便既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又体现对个人的尊重。

以上办法,无疑需要用心用情、费时费力,而且效果也不一定立竿见影。相比之下,仅花300块就实现对员工的“无死角监控”,可能显得收效更快速,“性价比”更突出。然而,后者实际上是一种短视行为,会让用人单位损失无数个300块,乃至最终被员工和社会抛弃。

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利,是用人单位赢得员工信任和支持的重要基础。暗地里监控员工私聊的行为,无论是否有理由,是否触碰法律底线,都是对组织伦理和道德准则的背离。真正有远见的用人单位,应当致力于构建基于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工作环境,通过正向激励和文化引领,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成长。一个连员工基本权利都不尊重的用人单位,很难想象它能在社会上立足,遑论成就一番事业。奉劝某些用人单位的管理者,放弃那些令人不齿的小动作,拥抱阳光下的大智慧,才是通往成功的正道。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微信编辑| 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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