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终于能确定一件事了:
如果马斯克去当教皇,那他的信徒肯定会比良十四世多上好几个亿!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最近,国内的10位特斯拉车主联手把特斯拉告上法庭,指控其FSD(Full Self-Driving,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请注意这个翻译)涉及消费欺诈,索赔总额直逼400万人民币。按理说,这本该是一场正儿八经的法律维权,但点开评论区,你会发现自己仿佛误入了某种神秘组织的布道现场。
满屏的评论不是在讨论合同法,也不是在分析智驾技术,而是在整齐划一地复读:
“一定是国内友商在背后搞鬼!”
“这十个人绝对是竞品派来的卧底!”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雷军没人告、华为没人告?”
“肯定是其他国产车想挤压特斯拉的份额!”
“也就特斯拉会和你打官司,换成国内某某你就是被告了!”
“国产新能源打不过特斯拉,只能玩阴的。”
看到这里,我忽然有点恍惚。因为我发现很多人似乎已经不关心案件本身了,他们关心的只有一件事:谁在挑战特斯拉。只要有人挑战特斯拉,那这个人一定有问题。这种逻辑之荒诞,简直让人怀疑现在的消费者是不是已经进化到了给企业当精神股东的地步。
咱们先抛开那些捕风捉影的阴谋论,看看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特斯拉的错
这些索赔,都不是捕风捉影。
这10位车主之所以提出近400万的索赔,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也就是大家熟知的退一赔三。当初他们购买FSD软件包时,价格大多在6.4万人民币左右。既然买了全额包,合同里承诺的是完全自动驾驶能力,但结果呢?几年过去了,所谓的FSD在中国依然处于跳票状态,车主手里那个价值六万多的软件,充其量只是个加强版的高速辅助驾驶。
“都是友商指使的”这种论调,到底真不站得住脚呢?
其实这个问题也很简单,如果有友商能指使得动消费者去起诉,那为什么全国那么多新能源车企夸大宣传、延迟交付,消费者却偏偏只告特斯拉?是因为友商只敢在特斯拉身上用这种手段,还是因为其他车企的消费者更宽容?显然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简单得多:特斯拉6.4万元的FSD,是所有新能源品牌里最贵、宣传最响、交付落差也最大的期货功能之一。车主花了一台五菱宏光MINI的钱,买了张不知何时才能兑现的支票,平心而论,要是这个冤大头是你,你能忍着不骂娘?
Gawiser 于 2021 年 8 月购买了一辆特斯拉 Model 3,如今起诉特斯拉欺诈宣传成功
很多人都说,是国内环境拖累了特斯拉的高科技
狂热粉们最爱说的一句话是:美国都能用特斯拉的FSD,中国用不了是因为监管不让,特斯拉很冤。
事实真的如此吗?
首先,即便在自动驾驶环境最宽松的美国,特斯拉FSD在法律定义上依然属于L2级辅助驾驶,马斯克本人在社交平台上也已经改口将其称为受监督的完全自动驾驶。这意味着出事了还得人负责,这离大众理解的无人驾驶还有十万八千里。
哪怕是在美国,特斯拉一样被撸了很多次,罪名还是“欺骗性营销”
其次,监管从来不是企业虚假宣传的挡箭牌。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多年的成熟车企,特斯拉在销售FSD时,理应清楚中国的测绘法规、数据流转政策以及审批进度。如果你明知落地遥遥无期,却在销售环节暗示甚至明示短期内可以实现,以此诱导消费者支付数万元的溢价,这在法律上就是典型的合同违约甚至涉嫌欺诈。
更有意思的是硬件层面的打脸。特斯拉曾信誓旦旦地承诺,2016年以后生产的所有车辆硬件都能支持未来的全自动驾驶。但随着今年端到端大模型的上线,特斯拉内部和马斯克其实都已经默认,HW3.0硬件的算力已经开始吃力,未来的完全体算法可能需要更强的硬件支持。这意味着,那些五年前掏了钱的老车主,买到的不仅是软件期货,连硬件可能都是残次品。
说得更直白点,五年前就买了FSD的车主们,是真当了冤大头。
所以这些网友们的这种“症状”其实很有意思。
因为从公开信息来看,目前没有任何权威证据证明这10名车主背后存在所谓“友商操控”,没有法院认定,没有监管机构通报,没有媒体调查结论。换句话说,这些说法目前都只是网友猜测。
然而在一些人眼里,猜测已经足够了。为什么?因为他们的逻辑顺序其实是反过来的。正常人的思维是:先看证据,再下结论。而有些人的思维则是:先下结论,再找理由。他们先认定特斯拉不会错。于是任何指责特斯拉的人,都必须有问题。
这不是宗教信仰还是什么呢?
如果这次车主胜诉,它将彻底终结智驾圈画饼式营销的乱象。不管是特斯拉,还是号称遥遥领先的国内友商,以后谁还敢拿着还没写出来的代码去收消费者的全款?谁还敢在PPT上用自动驾驶这种字眼误导普通人?
买车是消费行为,不是入伙搞宗教,合法维权不是罪过啊!
安倍晋三与马斯克飙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