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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45年之前,日本民众已经普遍不再相信“最终胜利”。他们尝到了物资极度匮乏的苦头,看到身边的青壮年男子都已消失在海外,妇孺被送往乡下,而轰炸将城市都烧光了。
这种情况下要确保民众继续待在战时体制的轨道上,陪伴军部一同滑向“一亿总玉碎”的毁灭结局,继续提倡“精神运动”是必要的,但主要依靠的是日本作为一个“警察国家”的强制力量。
令人不寒而栗的“特高课”在监视社会上的一举一动。支撑起这个“警察国家”的基础,则是一套国家秘密法。先从一名间谍说起。
1、二战中的日本内奸
作为二战中最为知名的传奇间谍之一,“红色间谍”佐尔格没能看到1945年的胜利曙光。1941年10月,佐尔格的亲密搭档尾崎秀实与佐尔格本人先后被日本当局逮捕。至1942年6月,“佐尔格机关”共有35人被捕。其中18人被日本当局以触犯治安维持法、国防保安法、军机保护法等为根据判刑。佐尔格与尾崎秀实两人被宣判死刑,于1944年11月7日执行。另外有5人死在了监狱中,9人在1945年10月被释放。
日本当局宣判佐尔格死刑的根据是国防保安法,认为佐尔格作为一名苏联方面派遣的间谍窃取了大量日本军政最高机密。但后世很少提及,佐尔格这位“红色间谍”其实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的身份是间谍。对于审问他的吉河光贞检察官,佐尔格曾有以下自述。
我,以及我所在的团体,从一开始就绝不是为了与日本为敌而来到日本的。而且,我们绝对没有进行你们所谓的间谍活动。按照欧美诸国所谓间谍活动的标准,我们应该努力找出日本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的弱点,并加以攻击,但我们在日本搜集情报根本没有以上意图。我在1935年与苏联红军第四部的将领告别的时候,那位将军对于我们的活动指示是,要为苏联与日本之间避免战争而努力。我在日本所从事的所谓谍报活动,始终是坚持这一方针的......当然,我不会以为仅凭我们的努力就可以维持日苏之间的和平关系,但我们对于促进这种关系有所帮助也是事实。所以我们的行为与一般所谓间谍行为出发点上就是完全不同的。
尾崎秀实也对检方主张,因为专制与战时体制的压制,日本国内已经完全失去了言论自由,选择将日本对外侵略行动中所得知的情报传达给外国,谁有资格加以非难?尾崎在东京地方法院法庭陈述的最后称:“我虽然是背弃了大日本帝国,但我绝对没有背弃日本民族。
仅此一点,请给予理解。”不过,东京法院对于尾崎的行为,按照治安维持法中的目的遂行罪、国防安保法中的情报窃取搜集罪、国家机密泄露罪、军机保护法的军事秘密泄露罪,最后以“结果来说是最为严重的国家机密泄露罪”而下达了死刑判决。
令佐尔格最终死在日本的国防保安法,是1941年5月开始实施的。依据该法律所判决的第一个案例是当年9月15日东京刑事法院判处37岁的丸山勇则,而第二个案例是东京刑事法院在9月27日判处26岁的牧野保,这两人因从事间谍情报活动而触犯法律。但细究这两名“间谍”,相对于轰动一时的“佐尔格机关”案而言,只能用“一丝丝悲凉”来形容。
丸山勇则是奈良县蚕农学校的毕业生,做过销售员、见习厨师、报纸配送等许多工作,1940年3月开始在东京西品川地区做牛奶配送工。其间,他谈了一门亲事,想结婚但缺钱,就算是订婚的钱都没有。判决书中说:“被告人平常将收入浪费在酒色中,从其老板渡边氏那里屡屡提前预支薪水,自然就没有钱用来结婚了,为此烦闷苦恼,于同年3月初偶尔看到《读卖新闻》上一则防谍报道,其内容指外国的间谍正在秘密探查我国外交、财政、经济相关情报,之后被告人就想到向外国提供情报来换取金钱。”
据称丸山试图联系英国驻日本领事。1941年5月8日夜晚,他访问了英国领事馆,但当时已经闭馆,无法与任何人会面,于是又打电话想去领事的私宅会面,但对方并没有告知他地址。而国防保安法的实施正是在两天之后。5月13日,丸山又向英国领事写了一封信,希望对方能够雇用自己为间谍,14日他又写了一封类似的信。
因此,丸山“试图搜寻搜集情报并将之用于对我国防上不利之目的,准备将情报通报给英国”而被处刑一年六个月。如此这般看到报纸上的防谍报道,就想去当间谍的,这样的人手上不可能有任何有价值的情报。
牧野保是东京商业学校的中途辍学生,也做过商店员工等工作,1941年5月失业之后生活陷于穷困,父亲也病亡了,其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都是借来的,与牧野同居的某女性见牧野没钱了,就出走了,牧野更加郁闷。牧野在5月27日想起过去看过的一部间谍电影,想到影片中的间谍从敌国收到了一大笔酬金,就想去做间谍获得报酬还债,也能让同居女性回心转意回来。
牧野首先给美国大使写了一封信,试图与大使会面并接受情报搜集指示,希望以此获得每月300日元的报酬。牧野预估信件送达美国使馆的时间,在6月8日前往大使馆请求会面。这被判定为“明知搜集情报并泄露给美国将有损于国家的国防利益,仍准备搜集军事上以及其他经济、外交的相关情报”,违反了军机保护法,判刑两年。
以上事件的共同特点是,被告人都试图联络或者进出外国公使馆,而被发觉。或者是写信去外国公使馆,但信件先落入警察手中,随后就检举寄信人。有一个案例可以证明日本警察的手段。
2、日本警察的秘密使命
1942年3月5日神户地方法院以违反军机保护法判处神户川崎重工船厂的职工霞末守两年徒刑,指控霞末试图将川崎船厂制造中舰船的情报卖给驻神户英国总领事。他写了一封信投入英国总领馆的收邮件箱,但警方通过所谓“背面人手”的手段,得知了霞末的住所、姓名等,将他捉拿检举。霞末没有利用日本邮政,而是直接往总领馆的收邮件箱里投信,仍然被捉了。因此,只能认为外国公馆的邮件箱也掌握在特高课外事警察的手中。
所谓“背面人手”,其实就是在不拆开信封的情况下通过透视等方法掌握信件内容。就间谍活动而言,这种手段其实不甚高明,很容易就能阻止一那个时代间谍的一门基础课就是用显隐墨水来隐藏情报。不过,只要日本警察把外国驻日本公馆的相关信件全都“过滤”一遍,要抓获丸山、牧野、霞末这些“想弄两个小钱的异想天开者”,是轻而易举的。
日本警察在整个社会上铺开的“防谍网”,名义上是针对泄露国家安全信息的行为,似乎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但实际上带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即把矛头对准“共产主义活动”。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检举事件”。此事发生在1939年2月至11月,距离1937年7月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已经很长时间了,而以汪精卫为首的南京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也已经成立。
汪伪政权为了配合日本侵华占领区的统治,派遣了一批留学生到日本东京的“警察讲习所”留学。据日本检方指控,以留学生汪淑子为中心,1939年1月下旬开始在东京的中国留学生中组建了“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
日本检方指控以汪淑子为首的36人组织“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违反了治安维持法以及军机保密法第六条,即为了搜集或者泄露军事上的机密为目的而组织的团体,或者作为团体指导从事相关任务者,判处无期或者三年以上刑期。明知相关组织情况而加入其中者判处六个月以上、七年以下刑期。
在20世纪30年代从上至下都被军国主义完全浸染且在侵华战争开始之后才诞生的这个“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案例。但这个案例特殊在于,此“中国共产党东京支部”到底是否从事了“搜集或者泄露军事上的机密”之活动,在起诉书中完全没有提到。1942年4月14日,东京法院预审法官下山四郎决定起诉该团体24人,最后只有汪淑子一人被公审。单独被付诸公审的汪淑子于1943年4月27日被东京法院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判决犯下了目的遂行罪,判处十年徒刑。
可以说,日本警察特高课,还有军方的宪兵队,在社会上到处拆他人的信件,到处派遣密探听闻他人交谈,最后抓到的所谓“罪犯”绝大多数都不是间谍,只不过是迫于生计异想天开者,或者是犯“思想错误”者。这些人都接触不到“国家安全、军事上的机密”。
日本警察的耳朵甚至伸入一般人家庭内部,再私密的话语也会成为犯罪证据,导致锒铛入狱,这是日本经历了“大正民主”之后,却在昭和时代堕落为“警察国家”的鲜明特征。有一个相当有代表性的案例。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军派出的数百架舰载机将美国珍珠港炸翻天,宣告太平洋战争开始的那一天,作为“紧急措施”,东京宪兵队集中检举了一批“危险分子”,其中包括东京银座钟表店“伊势伊”的继承人秦伊兵卫。
秦伊兵卫的父亲就是“伊势伊”的老板秦利三郎,伊兵卫代表父亲具体管理钟表店,1940年4月与杉田喜久枝组建家庭,家在东京蒲田区。伊兵卫之所以会被东京宪兵队盯上,是因为他自小接受私学教育,英语熟练,与许多在日本的外国人是朋友。判决书中称伊兵卫平常“经常吹捧美国国民的自由主义风气,其言行很早就有亲美倾向,对于我国所执行的经济统治政策抱有强烈反感”,因此将其逮捕。
由此可见,伊兵卫并没有什么间谍行为,他作为一个钟表店继承人要搞到什么情报也很难,他也没有经济困难需要去出卖情报。他被捕完全就是因为“言论罪”。
伊兵卫是在哪里发表那些触犯法律的言论的呢?作为一个商人,他没空出席什么政治团体,那些言论其实就是在自己家里说的。
检方指控,1941年7月初,伊兵卫在蒲田自家中对妻子喜久枝说:“如果日本与美军进行战争,就算是在战场上打赢了,经济战也会输。就拿飞机来说,美国那些飞机岂是日本那些临时搞出来的货色能比的。总的来说,其他兵器也都一样。而且,战争如果进行到如今中国那样被全面破坏的局面,就麻烦了。不过就算战争败了,美国对于日本一般民众也不会做残酷的事。”
如果是1945年日本战败后回头看这位秦伊兵卫在日美关系破局不到半年前的言论,他除了不知道日本海军拥有了性能上压过美国战机一头的零式战斗机,其他的判断都正确,其见识之高完全超越了钟表店家的身份。太平洋战争发生后,日本确实只能在战场上一时逞凶,但在支持战争进行的经济战上必然失败,这也是具体指挥日本海军联合战队的山本五十六在开战前说的:“我可以争取半年至一年时间打胜仗,时间再长就不能保证了。”
战争末期,美军确实通过轰炸将日本破坏殆尽,但在日本投降后,美军对日本平民是相当宽容的。
伊兵卫还有其他一些言论也被东京宪兵队指摘。在上述谈话前的几个月,同样是在蒲田家中,伊兵卫对妻子喜久枝说:“近卫首相就是被陆军操纵的机器人。陆军看似没有站到前台来,却送出来个近卫小家伙进行操纵。让这样的家伙掌握大权,日本的政治实在是没戏了......”
伊兵卫发表以上言论时,日本侵华战争完全进入了“泥潭”状态,认为这场战争太过无谋,给日本带来太多损失的想法早已充斥日本社会,其算不上是什么反战言论,因为伊兵卫对于侵华战争的性质或中国的巨大损失并不感兴趣,但他确实对日本的领导层,包括近卫那样的政客,以及军部都颇为不满。这种不满言论,在1941年的日本报纸上难以见到,但在街头巷尾经常可以听到。显然,伊兵卫并不认为这些言论在家里对老婆说会有什么问题。
让伊兵卫进入警察关注视野的契机,是他在银座的自家钟表店里,对自己的一位朋友、明治大学一名学生内藤良造说:
“美国人对于日本人这个人种以及对于日本经济实力似乎都很轻视。美国是工业非常发达的国家,就以钟表制造这个行当来说就很强大。他们把稍有一点儿质量瑕疵的东西就排除在外,所以最后生产出来的都是可靠的东西。日本因为生产力低,所以把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部商品化,这样次品就很多。就其他的工业部门而言,日本也相当逊色。所以就现阶段来说,日本与美国对抗乃至进行战争,难道是可能的吗?”
总之,伊兵卫是根据他自身与外国信息的接触,从经济角度出发判断日本无法与美国对抗,这在判决书上就被认作“强调美国的国力,一旦日美开战则工业力量远远落后的日本必然败给美国,如此散布令国民产生不安感的言论,有害于治安”。
伊兵卫的案件最值得注意的是,他除了发表言论,并没有其他对日本的统治机构、战时机构进行实质性破坏攻击的行动乃至意图。
而他发表言论的对象,除了偶尔有明治大学学生友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妻子,发表地点是在家里,等于是“夫妇私语”,扯得上“散布令国民产生不安感的言论”吗?然而,伊兵卫还是因此被治罪了。
3、流言蜚语罪
不过对于当时日本人发表言论而言,面临更可怕的刑罚是直接来自军部,这也是作为“军国主义”国家的一个显著特征,即并非“国家拥有军队”,而是“军队拥有国家”。日本陆军能够用来制裁除了军人之外任何社会人士的军方法律,是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
根据日本陆军法务官兼陆军大学教授营野保之所著,1940年出版的《陆军刑法原论》中的解释,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即“流言蜚语罪”,是为了防止和弹压有害于军事的报道而制定的。
菅野在这个条目下宣称:
对国家防卫作用中承担最为重要的武力活动、战斗的人员而言,为了达成任务,将军事活动中相当部分内容作为军事上的秘密,采取对局外者特别严格的保密措施是极有必要的。因此,对于军事上的动向,不但在军队内部,就是在外部如果试图进行揣摩臆测,捏造并传播对于军队本身及其活动不利的事实,应该断然进行严正禁止。
乍看上去,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是用来惩处那些散布“流言蜚语”者的,但对于这个“流言蜚语”的认定,又极为宽泛,根据菅野所言:
所谓流言蜚语,就是不法报道对于军事活动有害的事实,自行进行虚构、捏造的事实进行传播,或者将实在的事实进行夸张后进行传播,这些当然是符合有害事实认定的。而真实的事实就这样告知坦人的场合,也可以包含在内。本罪的主要目的是,不管事实是真是假,只要是引发人心的动摇,则可以此法进行防止。
因此,不管某些言论是符合事实还是不符合事实,是捏造、夸张还是原原本本就是那么回事,只要被军部认定是妨碍其军事活动或会引发“人心动摇”,就可以被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治罪。
对此,日本法律界人士并非毫无反抗。例如,1938年3月的某个审判案例中,日本终审大法院就判定关于“流言蜚语”的真实性,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的夸张,才能算作“流言蜚语”。对此,陆军大学教授营野在《原论》一书中予以驳斥,认为所谓“流言蜚语”不用问其真实与否,只要判定是“军事上有害”就可以。而谁来判定“军事上有害”?民间人士当然不行,所谓陆军刑法,就是由军部的法庭来进行判断。
下面看一个被判处违反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的案例。被告人名为后藤朝太郎,1941年被判刑时已经61岁。后藤于1903年毕业于旧制第五高校,1907年毕业于旧东京帝国大学文学部。毕业后,对中国文化很有兴趣的后藤经常前往中国旅行,详细研究中国的民情、风俗。
后藤于1935年担任伪满开办的“满蒙学校”以及东京高等造园学校的讲师,主讲内容是中国民情。后藤在教习中认为,日本想用武力征服中国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他对学生所说的内容,后来部分记载在起诉书中:
日本的新闻报道说日军轰炸机将重庆军的飞机机库炸了,但那不足为信。据我的中国友人说,日军飞机以为是飞机库的地方其实是个酱油仓库,住在附近的人都被染上了酱油味。日本尽管封锁了中国的港口,但想借此迫使中国屈服,就好似生病去打针一样,不可能立即见效。日军士兵进行了那么多次苦战恶斗,流血流汗,付出了那么多牺牲,结果什么效果都没有,也实在是可怜。
其实在参谋本部有位姓松尾的参谋,因为战争拖延时日太长了,参谋本部困扰于找不到出路,松尾就来拜访我求取意见。我对他说,在这场战争中,日本的媒体总是描绘重庆方面差不多到了投降前最后一刻的样子,但实际上中国不会投降。可作为证据的是,蒋介石提出过支付300亿日元,换取日军全部撤兵,以此为条件进行和平谈判。能提出这样的条件,就说明蒋介石自认绝不会失败。蒋介石是在执行“磁石战略”,吸引日军深入内陆并予以消耗......
即使是“中国通”,到了战争时期,后藤恐怕也只能依靠一些来源不明的小道消息,“蒋介石愿支付300亿日元换日军撤兵”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他对于“中国不会投降”的判断是正确的。况且,他指名道姓有参谋本部的参谋来听取他的意见,而参谋本部参谋的数量也不是那么多,这件事很难说是撒谎,起诉书中也没有指责他在这件事上撒谎。
日本警视厅还是在1940年7月5日检举了后藤,称他违反了陆海军的刑法,虽然在当年10月的东京区法院判决中被宣判无罪,但检方继续上诉,终于1941年5月3日在东京刑事地方法院成功判决后藤有罪,判处其监禁四个月。从这个先判无罪再到有罪的过程来看,法院方面似乎也很难认同后藤的言论符合陆军刑法第九十九条“流言蜚语罪”,毕竟后藤的观点都是从宏观国家层面出发的,根本不涉及军事机密。但显然对于日本军部来说,只要不是认同“皇军进行的战争一定会获胜”的言论,就可以归为“流言蜚语”。
在军部感觉特别需要“举国一致”的时刻,还有人胆敢“说怪话”,那么判刑就会特别重。1941年12月10日即日军偷袭珍珠港后,茨城县村松村的农民川崎千次郎在该村的集会会场上说:“珍珠港之战的战果确实是很大,但显然日军的损失也相当大,报纸、广播里发表损失很小,这要归因于新闻统制,我是不相信的。”于是川崎千次郎的刑期就达到一年。
总而言之,在“大日本帝国”这样典型的军国主义国家中,军部的刑法可以随意制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山野村夫、高校学者,还是在自家闲谈的夫妇,最好都不要将所思所想说出来。军部的领导者甚至可以动用“法律工具”,随意整死阻止其建立军国主义统治体系的政敌,例如东条英机整死了国会中少有的“反战议员”中野正刚。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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