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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节

陈先生2016年想换一套大房子,但他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不符合购房条件。他就找了自己的妹妹陈女士商量,想借用妹妹的名义买一号房屋,妹妹很爽快地答应了,兄妹俩就没签书面协议。

陈先生付了首付,月供也是每个月转到妹妹的账户里。房子下来后,陈先生一家就住进去了。2020年,陈先生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了,符合购房条件了,就找妹妹要求过户。

没想到妹妹这时候提出,当年哥哥用她的购房资格,现在她自己想买房都买不了了,要求哥哥给她100万元的补偿。陈先生觉得妹妹是趁火打劫,非常生气,兄妹俩闹得很僵。陈先生一气之下把妹妹告上了法庭。

法院评析

法院受理后,法官没有直接开庭判决,而是先进行了调解。法官了解到,兄妹俩原来感情很好,这次就是因为钱的事闹矛盾。

法官向陈女士释明,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陈先生有完整的出资凭证,也实际居住了,借名买房的事实是可以认定的,如果判决的话,她肯定要配合过户,而且拿不到100万这么多的补偿。

法官又向陈先生释明,妹妹确实因为借给他购房资格,影响了自己买房,而且这么多年也确实帮了忙,适当给一些补偿也是应该的。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陈女士配合陈先生办理过户手续,陈先生支付给妹妹20万元作为补偿。兄妹俩也和好了。

律师胜诉心得

这个案子最终以调解结案,是最好的结果:

第一,我们虽然有信心胜诉,但还是建议当事人接受调解。因为毕竟是亲兄妹,闹得太僵对谁都不好,亲情比钱重要。

第二,我们向当事人分析了判决的风险,虽然大概率能赢,但诉讼需要时间和精力,而且兄妹关系就彻底破裂了。

第三,调解的结果双方都能接受,陈先生顺利过户,妹妹也得到了适当的补偿。

亲属之间借名买房,最容易出现这种问题。当初帮忙的时候都是心甘情愿,后来看到房价涨了,或者影响了自己的利益,就心理不平衡了。所以即使是亲属,也要签书面协议,最好提前约定好补偿的问题,这样就不会事后闹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