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故事情节】
2003 年,陈女士花 49.6 万元从王女士手中买了一套回迁房。陈女士付了全款,装修入住,这一住就是 20 年!
2023 年,小区终于可以办房产证了。陈女士找王女士配合过户,王女士却不配合。
王女士的理由是:当年拆迁一共有 3 套房子,被安置人 7 个,还没析产呢,其他被安置人有争议,我配偶和女儿都不同意,所以办不了。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1. 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2. 陈女士已经住了 20 年,支付了全部房款
3. 其他被安置人有争议是卖方家庭内部问题,不能对抗买方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先把房屋办到自己名下,然后 30 日内配合过户给陈女士。
【律师提醒】
住了 20 年的房子是你的:
1. ✅ 实际居住 20 年,法院会保护善意买方
2. ✅ 卖方家庭内部纠纷不能对抗善意买方
3. ✅ 及时起诉,拿到判决后可以强制过户
4. ✅ 回迁房买卖,只要合同有效,住的时间越长越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