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越级上访要挟!日照一男子敲诈勒索52200元!
2021年2月2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被告人丁某某,不断越级上访,对镇党委政府和本村村委的多名工作人员进行要挟,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东港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01日照一村民涉嫌敲诈勒索被起诉
案件起诉书
被告人丁某某,男,1957年出生
(网络配图)
1被告人丁某某,男,1957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住日照市东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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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8月5日被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7年8月19日减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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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10月1日被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经本院批准,被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逮捕。
丁某某不断越级上访,要挟他人非法获利
(网络配图
12012年以来,被告人丁某某在个人信访问题已经依法终结的情况下,仍然趁国家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之际,以不断越级到北京、济南上访制造影响的方式,对镇党委政府和本村村委的多名工作人员进行要挟,先后四次非法获取人民币5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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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被告人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被告人丁某某以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网络配图)
1本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胁迫方式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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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02日照依法打击非访缠访闹访等行为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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