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认定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证据!因为大部分的强奸案场所都是属于私密空间,只有当事人双方,法官不会偏信任何一方的说辞,只会根据确实有效的证据裁定。

案件改编:

张某是一个女大学生,她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校外从事各种兼职工作和社交活动,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包括一些好人、一些体面的绅士和许多伪君子。许多人渴望她的青春和美丽,知道这一点的张某,大多数时候会很小心地保护自己。但是,总有些事是防不胜防的,比如自己身边的熟人。

和她一起打零工的是刘某,是他们学校里的同年级男孩。通常,他们两个一起工作,有时一起吃饭。来来往往后,两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熟悉,成为了更好的朋友,女孩的戒备心慢慢放下了。

有一天,他们两个乘地铁回到学校。他们不得不在中间走很长一段路。那天的时间也很晚了,然后他们走到校园里的小树林。刘某向她告白,还动了手,无视女孩的抵抗,在树林的长凳上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

在那之后,刘某一直在安慰哭泣的张某,并承诺要好好照顾她,成为一个合格而优秀的男朋友,希望女孩接受他。女孩当时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报警,之后女孩的父母见女孩精神不好,一询问才知道女儿经历了什么,于是立刻带张某去报警。

但是这已经是案发的第五天了,所有的性侵证据都已经消失了。

分析:

本案证据的缺失成为定罪量刑最大的障碍,由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导致证据灭失,有没有发生性关系都很难证明。

在这个案件中,裁判者会从常理常情角度来分析,认定被告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是否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同时,也需要考虑本案的证据情况,由于案发五天后才报警,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性关系的发生违背女生的意志,因此,强奸罪无法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