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整理:联盟菌

24小时后方可转载

医院院长受贿超300万!判刑!

2021年3月29日上午,藤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藤县中医医院原院长李新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新远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2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李新远在担任藤县中医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等事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24万元,甚至多次直接在其办公室及医院停车场内收受贿赂。

法院认为,李新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新远受贿人民币324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依法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幅内量刑。此外,李新远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院长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

近期,除了被判刑的藤县中医医院原院长李新远外,藤县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潘良同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2月份中下旬,藤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总支部书记、院长李潘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潘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担任藤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藤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据有关规定,经藤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潘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日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潘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反腐再升级

受贿行贿,一个少不了

梳理近年来医疗系统腐败案例,不难发现,绝大多数落马领导都栽在了医药购销这个环节。近期,又有一批院长落马被罚,其中以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行贿被抓后,牵扯出8名医药企业高管被留置为典型案例。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披露,马林昆违纪违法一案,就涉及药品采购、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数十人。省纪委监委对一批行贿数额大、屡教屡犯、拒不配合的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

类似的案件在去年年底还发生了一起,“明星院长”易利华被捕后,高达61名涉嫌商业贿赂的医药代表同时被公安部门拘捕,并且在最终判决书中,向易利华行贿的医疗器械代理商也同样因行贿罪被判5年。卫生主管部门还面向医院发布限期主动清退回扣的通知,形成强烈震慑。

以往,多数受贿行贿事件中,多以医疗机构领导被捕而落幕,鲜少有行贿者收到惩罚,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受贿行贿一并查处已成官方共识。

并且随着《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通知》的下发,2021年必定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而从今年各地发布的信息来看,2021年医疗反腐覆盖面也将同步扩大,大到各大三甲公立医院,小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都将是严查腐败的关键领域。

立即

如果您喜欢我们每天的推送内容,恳请您在文末给我们“点赞”“在看”和“转发”,这样一段时间后文章推送就会变得正常了。您也不会错过我们每日最新的医疗器械行业消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