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号,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布关于2020年度范围涉及梅菉街道、覃巴镇、塘缀镇四批次征收回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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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征地补偿
关于吴川市覃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回收土地公告(吴府公字【2021】10号)
吴川市覃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回收实施方案业经批准,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将湛江市吴川林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4067公顷(全部为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丨批准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丨土地面积: 0.4067公顷 。
丨土地补偿标准: 97.5万元/公顷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丨征收土地位置:
▲吴川市覃巴镇2020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2
梅菉街道2020年度第二批次征地补偿
关于吴川市梅菉街道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回收国有土地公告(吴府公字【2021】13号)
吴川市梅菉街道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回收实施方案业经批准,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将吴川市建筑材料厂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0.3256公顷(均为养殖水面)转为建设用地。
丨批准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丨土地面积: 10.3256公顷 。
丨土地补偿标准: 105万元/公顷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丨征收土地位置:
▲吴川市2020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3
梅菉街道2020年度第七批次征地补偿
关于吴川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吴府公字【2021】11号)
吴川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实施方案业经批准,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吴川市梅菉街道梅岭社区蔗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0.1668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经完善征收集体土地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吴川市城镇建设用地。
丨批准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丨土地面积: 0.1668公顷 。
丨土地补偿标准: 105万元/公顷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丨征收土地位置:
▲吴川市2020年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4
塘缀镇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征地补偿
关于吴川市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吴府公字【2021】7号)
吴川市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实施方案 业 经批准,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吴川市塘缀镇企石村曲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725公顷(均为可调整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丨批准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丨土地面积: 0.4725公顷 。
丨土地补偿标准: 97.5万元/公顷 。
丨征收土地位置:
▲吴川市2020年第十三 批 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来源: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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