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来了!又有人造谣生事!”近日,网传广州女子刘某在逛街时被路人“扎针”后,为了保险起见,自行到医院检查被服用了阻断艾滋病的物用。随后,一名男子庄某,也声称有此情况,其也服用了阻断艾滋病的药物。该事件迅速引起了网友关注与热议。

广州警方随后介入调查,根据线索查找到视频中与女子刘某当时有所接触的男子周某。经警方调查取证并对周某进行检验后,发现周某并未患有艾滋病,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周某有针扎的情况。

随后,女子刘某认可警方的调查结果。而警方调查发现,另一名男子庄某发文动机不纯,并证实该男子为了“博眼球”,将其因不洁性行为后,担心染病而服用艾滋病阻断药物的行为,编造谣言虚构事实发布。目前,庄某已被刑拘。(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以案说法:

屡次三番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生事,必被严惩!为啥还有人造谣呢?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价值观取向有问题,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此时的庄某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值得注意的是,同是在网上发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周某,与近日被刑拘的罗昌平被刑拘的性质不一样,罗昌平是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被立案调查的。而本案庄某是因造谣生事,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的。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希望通过庄某的教训,大家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头脑发热”而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庄某的行为,您怎么看?欢迎评论!

我是@以身说法 !新人报到,烦请关注支持,一起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