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是矛盾多发的领域,也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问题。蓝秦律师认为,稳定和谐的社会应该建立在一个依法行政和体恤民情的基础之上,这需要我们的政府用更多的智慧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很多的老百姓深知发展地区经济的重要性,也愿意为相关项目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但经济要发展,绝非以牺牲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方式发展;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保护亦非以阻碍经济建设为代价来实现。实现二者之间的平衡,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2017年,蓝秦律师接受景某某和张某某两户的委托,承办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亿发工业园28号C座、E座承租房屋因拆迁补偿所引发的法律事务。2015年,委托人景某某和张某某分别与北京虞莲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承租合同,承租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亿发工业园28号C座、E座房屋用于经营公寓住房出租,承租期至2024年。委托人承租房屋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政府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发展需要,对委托人承租房屋进行拆迁。依照当时适用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委托人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委托人依法签订承租合同,对承租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益,且委托人投入大量资金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政府相关部门拆迁承租房屋应当依法补偿委托人的装修等费用。但是,通过我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涉,相关部门拆迁承租房屋对委托人并未给予相应的补偿。另据委托人反映,此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未依法履行告知等法定程序,程序违法。
蓝秦律师代理该案件后,分别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镇政府申请政府公开,申请公开狼垡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二期)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文件、挂牌出让公告文件、房屋拆除腾退公告(含批准机关、批转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我方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现此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存在非法用地等问题,遂于2017年3月22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与国资委”)邮寄《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非法入市查处申请书》,请求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但规划与国资委答复“未发现违法行为,无法进行立案查处”。我方认为规划与国资委未依法履行查处义务,也没有查清案件事实。遂向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请求被驳回。我方遂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北京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
最终,蓝秦律师自2017年1月21日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在之后及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项法律程序,促使政府放下姿态,同意与当事人景某某和张某某平等友善协商补偿安置事宜。最终,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最终当事人获得补偿160余万元,当事人景某某和张某某对该结果十分满意,本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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