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9日电,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29日分别向11个欧盟成员国发送了理由意见书(reasoned opinions)或正式通知函,起因是他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欧盟《一次性塑料制品条例》在本国的立法。11个成员国需在两个月内作出回应,否则或将面临进一步处理或金融制裁。11个成员国中,比利时、爱沙尼亚、爱尔兰、克罗地亚、拉脱维亚、波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芬兰等9国已在今年1月份收到过欧委会正式通知函,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因此,欧委会决定再次发送理由意见书,并表示若未能在两个月内得到实质性回应,则可能诉至欧盟法院,并建议对所涉成员国实施金融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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