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标)广宁县宾亨镇供水保障项目(石涧片区)工程供水加压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82.69万元
受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宁县宾亨镇供水保障项目(石涧片区)工程供水加压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肇水招-2022-GNGS-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宾亨镇供水保障项目(石涧片区)工程供水加压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单位: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四、最高限价:¥2826900.00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备案时需携带的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4、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即时退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9:30;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