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是江州牢里的一个小牢卒,出身贫寒,社会地位低下,家有老母与长兄。他长相黝黑,性格粗重,小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寡母家庭,父亲角色的缺失,让他成为一个鲁莽好战的粗人。虽身强体壮,面目狰狞,内心却始终是个未长大的婴儿。

在这一点上,李师师看得很准,她说李逵是“家生的孩儿小李”。能够从他外形的“大”,看出心智的“小”。这大概只有女性眼光方可。

李逵和所有婴儿一样,依恋母亲。可在接老母上梁山途中,却因打水,让母亲葬身虎口,以致连杀四虎。而实际上,是他考虑不周,将年已九十、双目失明,手无缚鸡之力的老母独放于老虎出没的山路,无异于将唐僧放进白骨洞中。李逵的杀虎,绝无武松的勇与谋,只是孩子般暴怒,无法控制情绪,连窝杀光。杀虎虽多,也全无英雄形象。

这种孩子般无法自控的情绪化表现,更体现在杀人上:劫法场救出宋、戴二人后,他杀得性起,逢人便砍,梁山首领晁盖对他喝阻也无效;参与了梁山三打祝家庄等行动,杀祝龙、祝彪等,灭了扈家庄;还听从吴用吩咐,为了让朱仝上梁山,杀了沧州知府之子小衙内;为避祸住在柴府,看柴进叔叔因被殷天锡仗势欺压气死,他一怒之下打死了殷天锡,导致柴进被捕入狱。

表面看来,李逵蔑视封建社会一切法律制度,对封建统治者不存任何幻想,其实不过是性格粗鲁、不问好坏、只知杀人的性格使然。他的勇敢,既是无知导致的无畏,也是对所有生命,无论善恶贵贱的麻木,毫无恻隐之心、同理之心。

李逵上梁山,成为梁山好汉,并不是出于对社会现实的明确认知,有着鲜明的革命理想,而只是一个有些蛮力的孩子式任性。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仅仅为了两个字——“快活”。李逵的行事,遵守快活原则。生割了黄文炳后称“吃我割得快活”,屠了扈三娘一家后,“吃我杀得快活”。对梁山最好的设想,也不过是“……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却不好?”

快言快语,快刀,快感,快活,还都停留在低级的生理层面。一如婴儿饱暖即笑,冷饿就闹。

喜欢他的人,可以说他天真烂漫,透明纯真;而实质就是无算计,少理性,只凭感性做人行事。所以才会在大聚义后菊花会上,对宋江提出招安之事,以孩子式的大闹传达不满;宋江也只好以欺骗孩子式的假意斩头,来制止他的胡闹。这是个事关原则、价值取向及最终归宿的重大问题,理应严肃对待,据理力争,若就是鲜明的反对,思考的当是如何反对有效,一步步具体的实施计划。而他呢,仅此一闹而已,后来表现大概最为温顺听话,甚至盲从到死也心甘。

李逵对于宋江的情感,表面看起来是忠诚,是义气,其实是孩童式的依恋。他已将宋江视作精神之父,无条件地顺从,拥戴,与付出。即便是反对宋江的招安,也只孩子式的闹一闹而已。

初相见时,李逵见到仰慕已久的宋江,就表现得极为狂喜、兴奋,正如重新拥有自己已经失去的父亲。而宋江的表现亦如一个父亲,送银子,带喝酒,对其鲁莽行事微笑放纵。这种亲密关系的确立,满足了一个婴儿的安全感、幸福感。所以,当宋江因题反诗入狱,粗黑的李逵怕贪杯误了宋江饭食,“真个不吃酒,早晚只在牢里服侍,寸步不离。”后来还道:“我在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便由他杀了吧。”这种情感,决不是部属对上级的愚忠,更不是英雄间惺惺相惜的手足情,只是一个孩子对父亲的深深依恋与崇拜。

金圣叹评注“李逵是上上人物,写得真是一片天真烂漫到底。看他意思,便是山泊中一百七人,无一个入得他眼。《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是他好批语。”

我实在不能苟同。

他的忠诚,是“叫我打狗,不会赶鸡;叫我往东,绝不往西”,是“嫁个扁担抱着走”式的愚昧,完全交付自己的头脑,彻底丧失了主观意志。以致在宋江告知他已饮下毒酒后,竟然表示“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后来果然毒发身亡。

“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种封建小媳妇情结,倒真是贯彻终生。一个没有独立灵魂的人,当他所依附之人死时,大概就会心甘情愿与之同死;并感到幸福。(像不像被邪教洗脑的人?)

他的勇敢,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残,是只知“排头砍去”的恶魔行径。所以,我会像鲁迅一样,在他被张顺诱进水里,淹得两眼翻白时,心中暗喜。

这位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梁山步军第五位头领的天杀星李逵,终其一生,不过是个粗壮的巨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