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4-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2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产业未来邻里社区地块2 项目,土地用途为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东至:向前村、八大村,西至: 向前村,南至: 向前村,北至: 河庄公租房一期。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向前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1.7147 公顷(计 25.720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杭州钱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通知》(钱塘管办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按照《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钱塘管发〔2019〕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养老保险等。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大江东管办发〔2017〕34号)、《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相关费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江东管办发〔2018〕4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按照《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大江东管办发〔2017〕32号)、《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钱塘新区非住宅房屋征迁补偿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钱塘管发发〔2020〕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钱塘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2022]-0032《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9535807 监督电话:89535782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02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4-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2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产业未来邻里社区地块2 项目,土地用途为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东至:向前村、八大村,西至: 向前村,南至: 向前村,北至: 河庄公租房一期。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河庄街道集体(河庄街道)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6402 公顷(计 9.603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03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3-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6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9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义蓬安置房四期(东北地块)(一期) 项目,土地用途为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东至:规划青东一路,西至: 规划支路四、义蓬安置房四期(启动区块),南至: 义蓬安置房四期(启动区块)、塘新线,北至: 规划青龙路绿化。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义蓬街道 镇(街道) 金星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6.2737 公顷(计 94.105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4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1-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3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义府大街2022-01-2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矿仓储用地,东至:义蓬街道杏花村,西至: 光环新网(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南至: 规划义府大街,北至: 义蓬街道杏花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义蓬街道 镇(街道) 杏花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3300 公顷(计 4.950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5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1-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3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国环三路北延伸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北二路-南沙大堤) 项目,土地用途为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东至:国环三路,西至: 旭辉宝龙东湖城,南至: 北二路,北至: 小泗埠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义蓬街道 镇(街道) 小泗埠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2599 公顷(计 3.898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6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1-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3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新一路北2022-03-6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规划地块,西至: 梅林大道绿化,南至: 新一路,北至: 规划地块。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前进街道 镇(街道) 三丰(丰乐)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3300 公顷(计 4.950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7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1-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33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江东四路北2020-03-9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规划东二路绿化,西至: 规划绿化,南至: 规划江东四路,北至: 江东五路规划绿化。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前进街道 镇(街道) 三丰(山海)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8.6674 公顷(计 130.011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8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0-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7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1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靖江路东2021-01-1-5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江东三路北2019-01-4号地块,西至: 江东三路北公交场站项目,南至: 江东三路,北至: 江东三路北公交场站项目。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群欢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5333 公顷(计 7.999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09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3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河庄街道闸北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东至:闸北村,西至:闸北村,南至:北二路,北至:闸北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镇(街道)闸北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0841 公顷(计 1.261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09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6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再利用平台项目(一期) 项目,土地用途为 公共设施用地,东至:新益村,西至: 新益村,南至: 新益村,北至: 新益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义蓬街道 镇(街道) 新益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1.3330 公顷(计 19.995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0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北一路拓宽工程(青西四路—金星全民直河)三期 项目,土地用途为 街巷用地,东至:规划青西三路,西至: 规划青西四路,南至: 向公村、民主村,北至: 向公村、民主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向公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1882 公顷(计 2.823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1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江东三路北2021-03-4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规划东二路,西至: 三丰村(山海),南至: 山海直河规划绿化,北至: 规划江东四路。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前进街道 镇(街道) 三丰(山海)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4.4000 公顷(计 66.000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2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江东七路北2021-01-12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钱江直河规划绿化,西至: 宝鼎乾芯集成电路(杭州)有限公司,南至: 江东七路,北至: 滨江二路规划绿化。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民主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5.3289 公顷(计 79.9335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3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北一路拓宽工程(青西四路—金星全民直河)三期 项目,土地用途为 街巷用地,东至:规划青西三路,西至: 规划青西四路,南至: 向公村、民主村,北至: 向公村、民主村。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民主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1456 公顷(计 2.184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4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18-4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25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江东七路北2021-01-12号地块 项目,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东至:钱江直河规划绿化,西至: 宝鼎乾芯集成电路(杭州)有限公司,南至: 江东七路,北至: 滨江二路规划绿化。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庄街道 镇(街道) 建一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8034 公顷(计 12.051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15

土地征收公告([2022]第22-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浙土字A[2022]-0018 《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新龙片安置小区二期 项目,土地用途为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东至:三新村,西至: 规划三新路,南至: 三新村,北至: 规划横一路。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新湾街道 镇(街道) 三新(新龙)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2.4524 公顷(计 36.786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同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