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籀文的“尘”字)

写了一篇《“靈”字,怎么就简化成了“灵”》的小文。有朋友说到“塵”简化为“尘”也不错。

深有同感。

所谓“房子是用来住的”,而“字”是用来写的,易写、易识、易记,应该是汉文字演化的一个主要原则。

实际上,古人造字,然后再“修订”,也遵循的是这个原则。

就说繁体的“塵”吧,造字之初还要繁复得多。

甲骨文中尚未见“尘”字,籀文和小篆中有,《说文》皆收录。

“塵”字的小篆,是“麤”下一个“土”。许慎说:“鹿行扬土也。从麤、土。”

“麤”,音“cū”,本义为“行超远也。”段玉裁《注》云:“鹿善惊跃,故从‘三鹿’。引申之为卤莽之称。篇韵(《玉篇》《广韵》并称)云,不精也,大也,疏也,皆今义也。……今人概用‘粗’,粗行而麤废矣。”

说了半天,“麤”和“粗”是古今字。不过,也简化易写多了。

“麤”下“土”为“尘”,也够繁复,三十六画。

比小篆更早的籀文,“尘”字更反复,“麤”字上部左右更有一个“土”字,三十九画。

这是个会意字无疑——鹿群跑过,尘土飞扬。一看就明白,就是写起来麻烦。

籀文,即大篆,多用于青铜彝器铭文。很多甲骨文并不繁复,而到了铭刻于青铜彝器上的时候,反而很多变得复杂了。这大约是为了显得庄严、尊贵,当然也不无为了美观之意。

(六书通的“尘”字)

这是汉字历史上,唯一由简到繁的变化过程。

小篆,多书于简帛,于是“麤”加“二土”,省略成了“一土”,就是许慎收入《说文》的这个写法。

再到了“隶变”时期,“三鹿”又省略成了“一鹿”。

曾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的陈原先生,在《关于汉字的社会语言学考察》一文中说得很好——

三只鹿扬起的是塵土,一只鹿也能扬起塵土,那又何必写三只呢?人总是“贪懒”的,也就是人总是那么聪明,要用最小的劳动来换最大的成果,所以三鹿二土简化而为三鹿一土,再简化而成一鹿一土

所谓“贪懒”,其实就是使文字更加易写、易识、易记。这样因“贪懒”的变化,一定发生在由铜器到简帛,再到隶变之后,因为汉字越来越普及了,使用的人越来越多了,简化也就随之而发生。

陈原先生接着说——

后来“俗”人,即时间很少而操劳很多的人还嫌它太“繁”,故俗作“尘”——“俗作”者,是在日常生活里“凡夫俗子”都这样写之意。

必须说的是,简化为“尘”,不是建国后人们“贪懒”之举,而是要早上约1500年。

唐代之前,敦煌文献中已见“尘”字,还被写为“上少下土”,可见《敦煌写本》。

历代的文人名士,曾对类似“尘”这样的“俗字”嗤之以鼻。比如“盡”,依其草书在唐之前已被简化为“尽”,仍可见于《敦煌写本》,宋时颇流行。南宋大名鼎鼎的杨万里,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担任湖南漕司主试,见到一个考生在卷子上将“盡”写为“尽”,便据“尽”字嘲笑这个人为“尺二秀才”,坚决不予录取。

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愿意取消“尽”字而改回用“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