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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之后,钱就要不回来吗?

实际生活中,欠款人欠钱就开始“搞消失”,电话不接、微信拉黑,的情况很是常见,但此时对债权人就产生了一定的风险。

那么债权人该如何追回欠款呢?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

1.无法及时追讨债务:欠款人失踪后,债权人可能无法及时来追讨债务,这可能导致债务无法按时清偿甚至于不能清偿的后果发生。

2.追讨成本增加:债权人消失的情况下,欠款人为了追讨债务,可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此一来债权人讨债的成本会大大增加

3.法律风险:如果债权人无法及时采取行动,可能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这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讨债?

1.申请支付令:这种情况比较方便,能快速催款,但是需要原告有欠条或者借条,对方的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就能找到欠款人。携带着你的身份证和欠条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即可。证据和资料齐全,法院会在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对方收到支付令以后,15日内没有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起诉欠款人:当欠款人失踪时,债权人可以采用诉讼的程序,起诉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款人确实存在欠款行为。债权人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3.申请财产保全:在起诉前,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欠款人的财产被转移或隐匿,以此来确保在判决后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执行。

4.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当一个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此人失踪,法院判决此人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的效力表现为指定财产代管人,能暂时性地解决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的状态,后债权人可向财产代管人主张返还债务,从而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三、宣告失踪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四、秦嘉泽律师团队建议

1.借款时设立担保:在借款之前,债权人应与欠款人明确约定一些条款,例如要求欠款人提供担保人、抵押物或其他形式的担保。设立担保之后,在欠款人失踪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人或抵押物来追回欠款。

2.规范借条的格式,明确借条的内容,包括向谁借款、借款数额、欠款人的亲笔签名,并且核对签名和身份证签名是否一致。

面对欠款人失踪的情况,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追回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借款时应当加强风险意识,提前风险规避,例如设立担保等等,这也是避免类似纠纷发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