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意思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源头治理一词常见于各行各业,劳动领域有劳动争议源头治理,诉讼领域有诉源治理,物业领域有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生产安全领域有安全隐患排查源头治理。在信访领域,自2023年1月起,全国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由中央信访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制定实施意见【1】。

通过源头治理,有助于及时发现矛盾,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市场监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防止矛盾升级,降低越级信访的比例,从而维护良好的秩序。

排查是源头治理的第一步,治理的成效关键在于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很多问题,过去仅仅靠信访一种途径无法解决,需要多种方式共同配合,强调协同办理。比如业主与物业之间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纠纷,当网格员发现矛盾苗头时,可以首先组织双方调解,当调解不成的,可以请街道物管部门提前介入处理,处理不成的可以请区级住建部门进行收费政策解释,一方经解释后仍不满意的,可以请当地法院介入做好诉源管理。

对于一些重复信访事项,工作中常会遇见一些信访人请求信访局牵头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来化解,此处讲的就是协同治理。协同的过程就是各方主体为了实现化解的共同目标而互相协作、群策群力的过程。源头治理中必须强调协同作用,一方面,有些信访事项并不是社区等基层组织所能解决的,但现实中一些12345工单、信访件会被“硬派”到社区,交由社工或者网格员调查解决,这往往会出现过程性回答代替实体性化解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个事项细分下来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单靠一个部门去解决会带来工作效率低,治理成效差等情况。协同治理并不仅仅强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还包括社会组织、公民、经济组织与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类似于调解中的人民调解员,审判中的人民陪审员,检察监督中的人民监督员等。

从目前来看,虽然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已经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内容【2】,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协同成效不明显。一些初信初访问题本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做到化解,但因为工作方式简单、化解方式单一,造成久拖不决。其次是渠道不通畅。一些既可以通过诉讼又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化解的问题,被简单的引导至司法部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最后是重程序轻化解仍存在。对于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存在畏难情绪。

所以,想要信访源头治理取得成效,必须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大背景下,首先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深入分析研判信访难题,做好对推诿扯皮现象的监督。做好访调对接,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小矛盾,及时协商、调解,从而定纷止争。近日,在所居住小区,看到社区每周六上午召开12345“有请当事人”会议,将小区里矛盾双方请来,由社区网格员、调解员、乡贤、律师进行调解,签署和解协议,这样就挺好的。

【1】新华社,2023.01.31,标题:国家信访局: 开展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2】 陕西日报,2023.11.03,标题:强化源头治理 有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