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来源:刑辩2024 公众号

2024年6月10日16:30分,金磊律师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邮件,如下:

调查结论

您好:

针对您的举报内容,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有关程序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认定被举报人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建议学校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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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了解到,金磊律师,2024年1月25日向南京大学提交举报刘赛连学术造假材料,2024年3月10日 南京大学核实材料后,进行正式调查的,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正式调查期限是三个月,即2024年6月10日前应该给结论。

虽然南京大学是在最后一天才给出调查结论,但南京大学对中院副院长刘赛连不偏袒,不包庇的公正态度,依旧值得肯定。期待最终处理结果。

根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第22条规定,鹰潭中院副院长刘赛连在南京大学取得的硕士学位应该会被撤销。

该结果是否会影响刘赛连当前的职务“鹰潭中院法院副院长”及法官资格,且看鹰潭中院如何处理?

基于刘赛连具有学术造假的前科,其参与审判的案件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也待考察?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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