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宁波高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 2024 年 7 月 13 日,在风华路与江北渣土码头内部道路路口,实施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建筑垃圾作业时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的行为,被宁波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1,000.00)。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13 日,在风华路与江北渣土码头内部道路路口,当事人宁波高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清运建筑垃圾作业时车体挂泥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宁波高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四)项,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四)项,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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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