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起,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租赁合同(合同范本)》(下称《范本》),供网约车租赁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选择使用。

《范本》明确,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营运要求的车辆,交付的车辆应当在保险期内且没有违章罚款,《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应在有效期内并且能覆盖租赁期限,承租人驾驶租赁车辆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针对网约车履约保证金(俗称押金),《范本》明确: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扣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在租赁车辆归还后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至承租人

《租赁车辆交接单》的签订日期为租赁车辆实际交付之日;退还租赁车辆时,出租人应按照交接单对租赁车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交接单。

《范本》明确,当交通违法扣分累计3次或超过10分或出现交通违法罚款的,承租人应当在15日内将交通违法扣分处理至 10分以下,并缴清相应罚款。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配合出租人按时对租赁车辆进行年检。

针对合同终止与解除,《范本》明确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5项情形:1.因出租人原因(车辆定期保养除外)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的;2.因出租人权属或债务纠纷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车辆的;3.承租人患重疾或严重影响驾车的疾病(如骨折、青光眼等)且能够提供公立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予以证明的;4.承租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正当理由要求出租人提供相应证照资料,出租人拒绝提供的;5.其他情形。

《范本》对合同当事人、租赁车辆基本状况、车辆租赁交付细则、租赁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合同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等事项做了明确,为行业提供了参考模板,以保护出租方和承租方合法权益,减少双方争议和矛盾,营造公正有序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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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网约车租赁合同规范,不用担心“套路租”“杀猪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