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靖远县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诉前保全+诉中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充分体现了诉前保全的“刚性”与诉中调解的“柔性”完美结合,跑出了诉调对接“加速度”。

2021年7月,原告H公司与被告W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H公司负责靖远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完工后,W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H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靖远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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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法院依法审查后,确认保全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立即启动诉前保全程序,冻结了W公司银行账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减轻多方诉累,组织开展了“面对面”调解,进一步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以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为着力点,耐心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W公司承诺分三次付清剩余工程款78万余元,H公司当即同意解除保全措施,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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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全到和解、再到解封,环环相扣,快速高效,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靖远县法院通过“柔性”调解和“刚性”执行,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快速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好”“快”“和”。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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